河北新规奏响改进作风新乐章
在日前召开的河北省委常委会上,省委常委讨论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办法》,对省委常委、副省长出席会议活动是否报道作出硬性规定,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特别强调指出领导不得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人民网2013年1月16日) 长期以来,逢领导出席会议活动必报道且报道必占据头版头条已经成为舆论报道的“潜规则”,相关领导也将其视为理所当然。此次,河北以《办法》的形式对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报道与否、如何报道作出规定,气势磅礴地奏响了改进工作作风的新乐章。 河北新规奏出转变作风之声。《办法》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对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情况进行报道,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遥相呼应;《办法》着重要求领导“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这是对“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这一要求的深化和具体化。河北敢于打破常规,突破惯性思维,以刚性较强的《办法》形式对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报道情况作出约束性规定,这充分表明了河北省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彻底转变工作作风的决心和勇气。 河北新规奏出舆论自由之声。既然领导不得再对媒体是否报道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情况以及如何报道提出要求,那么,这些由谁来决定呢?很显然,新规出台之后,媒体将掌握更大的报道主动权。媒体可以综合考虑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等各种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对某位领导出席某项会议活动的情况进行报道以及如何报道。将报道的主动权还给媒体,既体现了河北省委尊重媒体的理性态度,同时又展现了河北省舆论自由的良好氛围。 河北新规奏出贴近民意之声。如果针对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有即报道、报即头条这一情况征求群众的意见和看法,我相信,会有相当一部分群众表示不满。笔者绝无否定领导出席会议活动重要性的意思,但是,有即报道、报即头条确实有违新闻报道的根本原则,也与党委政府要求媒体报道领导出席重要会议活动情况的初衷相悖。对于那些新闻价值高、社会影响大、社会效果好的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媒体当然愿意报道,群众也非常乐意看到;反之,媒体只能违心地报道,群众也极为抵触,这样的新闻不报道也罢。 河北新规已经奏响了改进作风新乐章,但是,如何让这乐章更响亮、更优美、更持久,这仍然是不得不认真考虑的现实问题。(梦落芳华) |
关键词:八项规定,河北,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