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就“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说:“我们正在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学前教育法。”
此消息一出让很多人为之叫好,学前教育是各方面都高度关注的大事。但近年来,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幼儿园频发虐童事件,幼师师德失范等现象时有发生,违规办园等问题成为社会民众的“烦心事”。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学前教育方面无法可依不无关系,所以,为学前教育立法以满足群众对“幼有所育”迫切需求就显得十分迫切了。
据统计,2017年学前三年在园的幼儿4600万人,适龄儿童的毛入园率达到了79.6%,这体现了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历史性发展,但也带了一些挑战,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进入距离近、优质、便宜的幼儿园,而现状是普惠性幼儿园不足,加之保教人员数量不足,水平不高,且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这些问题随时可能加剧。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法律层面予以保障,用法律的方式来明确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布局、投入、师资配备等方面必须履行的责任。
此外,现实生活中,我国对幼儿园虽有一定监管,但远不到位,不合格幼儿园依旧存在。这些不合格幼儿园的存在不仅搅乱了当前的学前教育环境,且会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不利于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近些年,多地发生幼儿在幼儿园受到侵害事件的发生也让社会民众急切呼吁“学前教育立法”的制定,对学前教育的原则、目标作出明确规定,对学前教育主体资格、从业人员资质、幼儿园及其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进行系统规范,完善学前教育法制体系。
从这些现实情况来看,都显示出了学前教育立法的紧迫性。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广东省珠海市委会主委、广东省珠海市副市长、红十会会长阎武也表示,国家层面的学前教育立法已刻不容缓,这不仅是人民群众希望解决入园难等问题的需求,更是现存有个别虐童、幼师师德失范等现实问题的倒逼。
近些年,国家层面已对学前教育立法进行了探索,教育部先后出台了托儿所、幼儿园建设性规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此外,我国部分省份也走在了摸索的道路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学前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比如浙江省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这些探索与尝试对学前教育立法都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在发展基础上多办利民实事、多解民生难事,兜牢民生底线。”学前教育立法这一重要决策则是对这句承诺强有力的实践,为学前教育依法办园、规范管理提供法治保障,把百姓的“烦心事”当成大事来解决,破解民生热点、难点、痛点,将大大提升群众的获得感。(郭慧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