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时评

安装监控设备不该没有边界

来源: 光明日报  作者:史洪举
2018-03-08 19: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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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小型监控视频设备逐渐走红,用手机App远程就可以查看家中情况,选择在家安装监控设备的家庭也越来越多。然而,安装监控方便自己的同时,或许也会给他人带来困扰。近日,杭州萧山某网友发帖说,隔壁邻居装了有6个监控,而且都还装在最高处,现在每天都不敢开窗拉开窗帘,总感觉活在别人的监控下。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人们安全意识的提升,一些人会在家中或住宅周边安装监控设备,以便震慑不法分子,但监控设备可能摄录到其他人肖像及隐私的问题,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重视。因而,有必要对安装监控设备的场所,以及查看监控的人群等作出规范,以免人们陷入隐私权等随时可能被监控设备侵犯的恐慌之中。

  当前比较常见的是,很多执法机关在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备,一些行政机关、大型的企业也会在营业场所或办公场所安装监控设备。一般来说,上述区域均属于公共场所,监控设备所有者也会尽到一定的管理职责。进入公共场所的人,除了需要让渡一定权利,同时其肖像和隐私权也会得到一定的保护。

  然而,私人安装的监控却没有如此严格的管理,对其到底该如何监管,目前还处于立法空白地带。任何人站在自家庭院时看到有监控设备相对,必然产生被监视、偷窥的不适感。而公民的隐私权理应受严格保护,任何人不得拍摄,偷窥,过于随意的监控设施很容易将个人信息泄露。

  在监控设备无孔不入的摄像头时代,填补法律空白,重视监控设备边界问题亟待解决。首先,应明确安装监控设备的条件与程序,允许与不被允许安装监控的场所,都应加以明确。重要场所的监控须由主管部门安装或经其批准,其他场所也需将拟安装监控的参数、配置等向监管部门备案,以免出现“黑监控”。其次,应强调凡是涉及到隐私场所的,但凡未经权利人同意,都不得安装监控。

  同时,明确安装监控所有人的相关义务也是十分必要的。一需要所有人做好日常维护,确保公共场所监控不出现“断片”或关键时刻坏掉等现象,并保存一定期限;二是注重被拍摄人的权利保护,不得随意泄露监控视频,不得买卖、非法查看、复制、获取、传播、使用监控设备摄录的信息;三应明确查看权限,监控所有人应协助执法机关及其他权利人查看、复制相关信息,不得将视频资料作为私人财产。

  简而言之,我们需要一部专门规范管理监控设备的法律法规,以更好地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确保监控所有人不逾越边界,发挥监控维护社会治安的正面作用,不沦为满足他人窥私欲和猎奇心理的帮凶。

关键词:监控设备,社会治安,监管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