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这一场重大斗争,定会捷报频传。
河北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重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2018年1月1日至2月6日,全省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50个,抓获团伙成员329名,破获案件343起。
2月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在石家庄和秦皇岛依法公开宣判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即辛集丁余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秦皇岛金洪武、曾祥江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真是大快人心!可以肯定,这只是一个开端。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号令,也是战鼓。
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如果任由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我们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在新时代领导的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才能坚决彻底地扫除一切黑恶势力。平安环境、法治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发展环境。黑恶势力不除,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就会成为一句空话。黑恶势力祸害百姓、损毁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民心所向、民情所盼、民利所指。我们只有顺应民心向背,以无比坚决的态度扫黑除恶,才能让7400多万河北人民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
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必须重拳出击,形成雷霆之势。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黑恶势力展开全面围剿,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坚持实事求是,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已经掌握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公安应加大侦查力度,善于深挖细查、固定证据;检察院应在批捕、起诉,法院应在审判等环节加大力度,做到证据清楚的快捕快判。对危害大、影响恶劣的,从重从快从严,迅速让全社会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坚定决心,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坚持打早打小,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带有涉黑涉恶苗头的犯罪团伙和人员,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其坐大成势。
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必须突出重点,精准打击犯罪。中央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我们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借势啃下一批硬骨头、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同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让黑恶势力犯罪得到应有的惩处。对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办案等措施,排除干扰阻力,确保办案效果。
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必须深挖彻查,打掉“保护伞”。黑恶势力通常以金钱开道寻求“保护伞”,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干股分红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保护伞”,甚至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我们要有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坚决斗争的精神,对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欺压群众的人员,无论涉及到谁,无论职务多高,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只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扫尽黑恶势力决不收兵,就一定能“扫”出清风正气,“扫”出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