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现反弹苗头,“破例”饮酒屡屡出现。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针对群众深恶痛绝、中央明令禁止的“四风”问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不敢”的问题已初步解决,但“不想”“不愿”的内在自觉尚未普遍形成,少数干部存在“歇歇脚”“喘口气”的松懈思想,有着“等一等”“看一看”的观望心态。(1月22日新华网)
“法”与“情”一直以来都是备受争议的话题。如果以“法不外乎人情”与“法不容情”而论,公务接待存在饮酒现象,由“破例”转为“惯例”的理由也就好似情理之中,恰是一种“人在江湖走,哪能没朋友”。
如所举事例:有的地方领导干部说,由于接待对象是“某某期同学”“昔日同事”“多年老友”,许久不见,需要把酒言欢,格外“破例”,以表热情;有的是市县政府部门接待来自省直机关部门的上级领导,“破例”喝酒,以表重视;还有的是地方举办重大活动或接待上级检查,不喝酒担心气氛不热闹,直接影响工作成绩,也需要格外“破例”等等。于情于理,情真意切,“破例”不合规,但“融情”。
事实上,正如一名基层纪委书记告诉记者所言:这不仅是因为应付、敷衍的侥幸心态仍在作祟,也是因为一些躲避监督的手段正在变得更隐蔽。为了避免酒水消费被发现,有的提前整箱整箱地进一批酒存起来,需要使用的时候,再拿出来使用。说到底,“破例”成“惯例”是酒不醉权自醉而已。
“上有对策,下有对策”。“不敢”是法律法规的震慑力,“不想”“不愿”是自律的问题。中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发布以来,各地根据地方实际,纷纷发布了不同版本、限制更严、操作更细的地方版“禁酒令”,一“令”套一“令”。不过“禁酒令”虽好,能否产生有效的威力,还要靠监督、执行、查处来保障。如果说严厉的公务禁酒制度夹杂着可为“打擦边球”罅隙,那么,也就为“破例”成“惯例”打开“感情交流”的阀门。
揆诸事实,“破例”成“惯例”更多来源于“接待就是生产力”。下级接待上级,是否有足够的勇气和力度做到“按章办事”也就存在疑问;即使同级部门监督知晓,能否做到“大公无私”,也是监督难的问题。如此这般,就算“禁酒令”再严格,假以存有“选择性执法”兼“运动式执法”,也就不可能对公款消费喝酒带来根本性的影响。“歇歇脚”“喘口气”“等一等”“看一看”,依旧“重复昨天故事”。
故而,“破例”成“惯例”,对于执纪问责而言决不能“吼吼嗓子、摆摆架子、做做样子”,监督得同步跟进。在公务消费的资金安排、账务报销上,一定要细之又细、慎之又慎;在纪律监管上,不仅要通过暗访、督察等方式推进“禁酒令”落实;还应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加大惩处的力度,除追究当事人责任,不妨考虑追究允许“破例”者。相信,只要聚焦落实反“四风”工作的老问题和新动向,找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探索新问题形成的规律,对症下药,靶向发力,“四风”问题就算再顽固、反复,也会被消弭。(鱼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