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一间叫朝阳学校的民办小学,有一名学生家长不幸患了重病,师生们都纷纷给这名学生家长捐款。然而有学生家长就给我们报料,说老师强迫学生捐款,不捐款的学生还被拍照发到了家长群。(1月22日澎湃新闻网)
一人有难,众人相帮,原本是一幅溢着浓浓爱心的校园画面。然而,当捐款成了“强制”,乃至将10名尚未捐款的小学生强行拍“集体照”,且“亮相”于家长微信群,则难免“画风”突变:碍于“压力”之下的善款,早已失却了爱的本义。
诚然,老师的“苦心”可以理解:对于那名患尿毒症10年、已花费上百万的学生家庭而言,眼下筹得的8497.5元只能算“杯水车薪”。故而急火攻心之下,欲以此招“激励”未捐款的学生及其家长,以达到“人人献爱心”的目标。殊不知,正是这一“昏招”,让善举就此蒙上了“阴影”。
道理很简单,善款只有来自爱心传递,才能让捐赠者愉悦,受助者心安。而“强制”之下,不但小学生们再无帮助他人的快乐可言,就连受助的那名学生家长,倘若得知个中缘由,恐也会感到一丝难堪。而这样的结局,显然与学校的初衷相去甚远。
更何况,正如有家长所说,学校此举无疑会有损10名小学生的“自尊”。按理,即便他们不捐款,也并不构成“过失”,再说他们还是靠家庭供养的小学生,学校没有任何理由对他们予以“惩戒”,就更别说这类既有违师德、也涉嫌违法的“亮相”之举了。
即便就捐款本身而言,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强求“全覆盖”。众所周知,朝阳学校的生源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主,家境大多窘迫。就连支付房租、供养孩子上学都颇感费力,就更别说其他开支了。在城市儿童眼中宛如“零花钱”的数十元捐助款,或许是他们全家至少一天的生活费。显然,面对这样的校情,捐款就更需讲求因人而异而非强求一律。
其实,10名小学生之所以尚未捐款,不排除其家长有“多了捐不起、少了又难为情”的心理,也可能是小学生知道家中困难而没有向父母提及。故而,遇到这类情况,老师无疑应及时与其家长沟通,弄清原委,以消除误会。而不是似眼前这般,以让未捐款学生“出丑”来威逼其家长“就范”,从而铸成大错。
事实上,即便是10名小学生如数捐款,也难解患重病学生家长的燃眉之急。与其一味“强逼”,不如眼光放开,由当地教育局出面,发动辖区学校一并捐款,效果显然会更好。此外,还可由学校出面,申请民政救济或寻求社会捐助。如此,岂不比“单枪匹马”效果要好许多。
应该说,好在10名小学生的打工父母通情达理,理解和原谅了学校的不当之举,此事才得以平复。然而,对于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的学校来说,却不能就此忘怀,而应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方能不再做出上述荒唐之事。(徐甫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