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颁布,为儿童权利保护提供了国际法律方面的保障。尊重与保护儿童的权利既是国际公约和国家法律的要求,也是教育的基本职能之一。幼儿教师肩负着21世纪人才的奠基任务,对幼儿一生的发展都起着深远的影响。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推进下,近几年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进入了快速普及发展的新时代,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近期报道的多起幼儿园及早教机构负面案例,不仅警示我们应该关注和加强儿童权利保护的问题,同时让我们反思对幼儿园教师这一群体的关爱和理解、对其专业化的支持和帮助问题。从整体上来看,目前我国幼儿园教师队伍依然不尽如人意,存在诸多突出矛盾,已经成为我国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的瓶颈。
首先,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亟待提高。从2011年起开始施行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扩大总量”的同时,对于“提升质量”还缺乏重视,特别是对幼儿园教师这一影响和制约学前教育质量的最重要因素的关爱和支持不足。虽然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比第一期在教师培训上有很大改善,但总体上还是硬件投入多,软件支持不足。在所有学段的教师队伍中,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待遇、医疗、保险等权益保障依然得不到切实的解决,极大影响着幼教的职业吸引力,也极大影响着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只有下大气力关心、关切、重视和投入解决这一根源性问题,才能使更多优秀的人才愿意从事幼教工作,使在职的教师能安心、敬业,留得住,有干劲。
其次,幼儿园教师是高情绪劳动的职业,他们的情绪、心理问题亟待得到重视。幼儿园教师工作琐碎,压力大,涉及大量的情绪劳动,如果教师在高负荷的情绪劳动中无法及时调适自己的负面情绪,又没有足够的社会支持资源提供帮助,在这种工作环境下很容易导致教师职业倦怠感增加、工作满意度降低,心理健康受损,严重时甚至导致虐童等极端情绪事件。近年多起虐童案均揭露出教师在情绪劳动中存在着严重的情绪失调问题,且未受到足够的关注、重视和支持。
最后,幼儿园教师的培养与培训亟待改进。虐童不仅反映出师德问题,更反映出教师专业素养缺乏的问题。目前幼教队伍呈现年轻化倾向,有相当部分的新任教师不到20岁,面对一直哭闹或者不听话的幼儿,有的年轻教师不了解幼儿的心理特点与规律,不理解其行为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同时也不知道该如何有效安抚,在多次劝说无用的情况下,就很容易愤怒,情绪失控甚至采取过激手段。反思当下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都缺乏立德树人与职业道德、儿童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及其保护、儿童行为的分析与有效指导、教师压力应对和情绪调节策略等课程,这些忽视、轻视、不重视都可能为虐童事件埋下巨大的隐患。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儿童是小树苗,需要教师这个园丁来浇灌、呵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是好园丁的标杆。作为儿童权利的保护者,每一位幼教工作者都要潜心育人,以幼儿为本,以师德为先,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培养培训机构、幼儿园和全社会也都应积极关爱、支持和帮助幼儿园教师,为其构筑更有力的社会支持体系。(作者:洪秀敏,系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