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时评

别以“师徒制”之名谋取私利

来源: 长江日报  作者:易国祥
2018-01-23 09: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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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高中毕业的李杰,本打算靠自己的努力,在江西省南昌市找一份靠谱工作,没想到却碰了一鼻子灰。他说:“工作没有找到,反而背了两万多元的‘师徒贷’。”(1月22日《中国青年报》)

  臭名昭著的“校园贷”,在媒体不断曝光和国家法规不断完善的挤压下,又以“师徒贷”的名义再出江湖。这款服务,只有“徒弟”,不见“师傅”;只见“徒弟”大额缴钱,不见“师傅”正经传艺。在学子们需要人指点迷津时,总有人“贴身服务”,最终导致学艺不成、就业落空,反而身陷债务危机而不能自拔。

  现实中,“师徒制”被巧用的还有很多。在官场,上下级之间,新老同事之间称师徒关系,有些是属于下级对上级、新同事对老同事的尊重,但也有以师徒关系暗示“圈子”的特殊关系,以备人脉角力的不时之需。在高校,师生之间正宗的关系本该是“导师制”下的导学关系,但有的导师和学生沦为庸俗的“师徒关系”。溺亡博士帮他的导师搞卫生、陪逛街、安窗帘,应该说跌破了师徒关系,被媒体定性为主人与家仆的关系。

  中国传统的师徒制:第一种是师傅与徒弟的关系,徒弟在师傅门下学艺,徒弟免费为师傅工作,双方多为商业与利益的合作。第二种是师父与徒弟的关系,师父不仅承担起徒弟学艺,还要承担起父亲的责任,而徒弟对待师父则要像对待父亲一样尊敬。

  在传承性特别强的行业仍需要“师徒制”。现代师徒关系应该是保留传承优势,剔除附加的封建糟粕。与南昌某公司做法相反,同日中青报报道,贵州一高职的“现代学徒制班”,就是将传统的“师徒制”在培养学生成才和就业实践中的成功尝试。

  虽然官员上下级之间和师生之间也有教与学的内容和关系,但由于其职业性质和层次的不同,他们至少不能成为商业利益的合作关系,更不能衍化为人身依附关系。许多行业应该自觉确立这样的理念,摈弃以“师徒制”之名谋取非法利益。(易国祥)

关键词:师徒制,非法利益,责任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