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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党”及网络净化

来源: 长城新媒体  作者:储瑞耕
2017-12-07 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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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瑞耕

  搞文字工作的人,大家都很明白:一个好标题对于一篇好作品来说,是非常要紧的。所谓“标题是文章的眼睛”,所谓“秧好一半谷,题好一半文”,大抵都是这个意思。因此人们总会在标题上认真下功夫,这是非常有道理的,于是好标题应运而生。

  在中国文章的历史上就曾经出现过许多脍炙人口的好标题。比如鲁迅先生的《“友邦惊诧”论》、《我要骗人》、《由中国女人的脚,推定中国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毛泽东的《关于蒋介石声明的声明》、《别了,司徒雷登》、《“友谊”,还是侵略?》等等。这些标题,或让人惊心,或促人深思,既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又有文学的欣赏价值。使得广大读者看到标题就会眼睛一亮,一定要去读全文,或者标题本身就给人许多的思考与品味。

  从根本上说,“标题”立得好,就能够吸引、引导受众来关注和阅读,因此在标题上我们理应尽可能搞得鲜明、突出、漂亮、有意思一些,“标新立异二月花”,尽可能避免“一般化”、“平白化”、“大路货化”。可是,如果走到事情的反面,在标题上动起了歪脑筋,事情就有可能大大的变坏。

  近年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上,出现了所谓“标题党”的东西,标题而“党”,味道就变了,令人十分讨厌。

  比如2016年8月,网络上传播了一组档次水平非常高的人物漫画,那标题是《一个初中生的漫画,震惊了中国美术界》。这样的标题当然很容易实际上也确实是非常地吸引了受众的眼球。然而实际上,这组漫画的作者是浙江著名老画家、72岁的朱自尊先生。——把“一位老先生的漫画作品”用标题胡说成“一个初中生漫画”还声言“震惊了中国美术界”,以假乱真,混淆视听,着实可恶!

  又比如2017年11月,网络上有一篇关于赵丽蓉的长文章,内容是介绍这位可敬的人民艺术家的生平和事迹,她在评剧、小品、影视方面的贡献,以及家庭生活的坎坷等等,而且图文并茂,内容充满“正能量”。可是,那文章的标题却用了《赵丽蓉竟然骗了全国观众28年!真相震惊所有人!》。又是“震惊”——这差不多是“标题党”标题的“最常用词”。赵丽蓉怎么“骗人”了?“真相”怎么就“震惊所有人”了?真是无中生有,耸人听闻,岂有此理!

  对于“标题党”,通常解释为: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论坛或媒体上制作歪曲事情真相的“引人注目的”标题来吸引受众注意力,以达到增加点击量或知名度等目的。这样的做法,违背科学精神,此其一;扰乱受众视听,此其二;张扬恶劣文风,此其三;不正经说话,把堂堂正正的东西说成天花乱坠或者血淋淋的,荒唐无聊,此其四;这样的标题,这样的做法,常常属于打法律的“擦边球”,侵犯公民名誉权、著作权等等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此其五。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建设“网络强国”,这是非常迫切而重要的时代任务。既然要建设网络强国,“净化网络空间”就必定是题中应有之义。那么,网络作品标题中那些无中生有、言过其实、张冠李戴、造谣生事、庸俗无聊、猎奇弄怪,等等的坏东西,就必须予以“革除”!实际上,广大网友对那些东西是非常反感的。

  包括标题在内的网络产品,如果大不利于文化发展、社会进步,小不符合受众需要、生活安定,那还有什么资格得到生存权?

  有道是“文章千古事”,写文章的事情,是相当严肃的。又所谓“文如其人”,我们可以从一个人如何对待文章、文章标题、文章写法等等,来判断这个人的为人处世做事是不是严肃认真。因此,切不可等闲视之,切不可儿戏为之。

  至于有的人故意在文章、标题等问题上,剑走偏锋,别出心裁,甚至怀有无聊捣乱等阴险歹毒的丑恶心理,那就越发等而下之,必然受到广大受众的唾弃,成为人人厌恶的“社会弃儿”,那就属于咎由自取,自作自受了,谁也救不了你!

关键词:标题党,网络净化,文化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