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近日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明确从2018年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开阶段,这标志着一项全新的、经常性的审计制度正式建立。
离任审计是一种原本存在的制度规范,对于一名官员,其在任期间有无重大过失、有无经济违规等情形,须摸底了解,也是对其工作的一种评判。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是审计服务于中央重大部署、服务于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环境责任意识,通过念好“紧箍咒”、算好“生态账”,督促、倒逼各地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树立更科学的生态观和政绩观。
对于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来说,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这次出台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是对2015年《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的延伸。近年来,审计试点以“问题导向”,重点探索揭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出了符合实际的有效组织形式,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此项工作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针对不同类别自然资源资产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分别确定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其接下来的挑战不言而喻。
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还有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当前,我国山水林田湖草由不同部门主管,审计机关能否及时、准确拿到相关数据尤为重要。更进一步,即使拿到了数据,基层审计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能力作出客观评判也值得关注。由此,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负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工作部门能否加强部门联动,尽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共享平台,并向审计机关开放,为审计提供专业支持和制度保障,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从试点到全面推开,相关探索与创新的不断深入,表明了中央坚决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决心。让领导干部真正担负起生态环保责任,用“生态”考绩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项工作任重道远。(曹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