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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依法执政本领
——“本领”系列谈之五

来源: 长城新媒体  作者:储瑞耕
2017-11-19 0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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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瑞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

  依法执政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本领。因为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都是要通过法律得到维持和保障。因为党和国家的一切活动都要受到“法”的约束,“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必须加快形成,“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必须得到加强与改善。

  只有“依法执政”,党和国家,一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才能在“法”的轨道上运行,有规矩,有遵循,才能避免任意性,进而避免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侵害。

  有两句话这些年是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了,叫做:一方面对于执法者来讲“法无授权不可为”,一方面对于广大公民来讲“法无禁止即可为”。

  “执政”必须“依法”——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做,政府部门需要建立明确的权力清单,并且“照单行事”。不可以一个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个法官,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与“依法执政”相对立的,就是执政不依法。我们在实际生活中仍然可以发现:在一些地方,在一些党政负责人那里,“以权代法”、“以言代法”、“越权执法”等等情况仍然存在。不该他管的事情他瞎管,该他管的事他乱管,这样的不正常现象,在社会生活中造成非常恶劣的后果。从另一个视角看问题:也不可以无所作为,既然授予(赋予)了你权,你就必须认真负责、千方百计、扎实有效地运用好。

  “依法执政”当然主要是针对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人等来说的。但对于广大公民、老百姓来讲,也不可以不当回事,为所欲为。“法无禁止即可为”,这句话恰恰说明了:法如果禁止的,广大公民就不可以去“为”。这里我想起了我曾经去农村采访,听到流传在民间的一个顺口溜:

  有吃有喝不找你。

  不偷不抢不怕你,

  有了事情就缠你,

  一不满意就告你!

  请问:老百姓这么来行事,怎么可以呢?你“不偷不抢”当然很好,但是你“有了事情就缠你,一不满意就告你”——动不动就纠缠不休,打官司告状,这岂不是违背了法制精神,把法律当儿戏吗?

  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坚持“学法守法护法”,是各级领导干部不可推诿的事情,也是党政机关干部“依法执政”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个干部,一个共产党员,能不能做到“依法执政”,决定了我们的工作有没有根本的遵循,我们的党员和干部有没有根本的本领。

  你不“依法”,你遇事“违法”,请问你有什么发言权?请问你怎么能够公正?你怎么能够在人民群众中有威信?你如果连威信都没有,还怎么谈得上完成任务,做好工作?

  “法”是普照天下的事情,代表“法”的那个天平,是可以管天底下一切人的——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身处法外”。一方面天下公民都遵纪守法,一方面各级干部严格地一丝不苟地公正无私地坚持“依法执政”。那么,更和谐更美好的幸福生活就一定会尽早到来。

关键词:依法执政,本领,十九大报告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