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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严控建设楼堂馆所长效机制

来源: 经济日报 作者:熊丽 2017-11-02 09: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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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施行。《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不得以技术业务用房名义建设办公用房,不得违规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并从严格项目审批、强化资金管理、严控建设标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机关、团体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事关党风政风,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关、团体楼堂馆所建设。早在1988年,国务院就颁布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对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践中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作为落实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的重要举措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严格控制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的举措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防止公共资金用于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把宝贵的资金更多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经验告诉我们,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尽管在作风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作风问题依然突出,存在一些使歪招、打折扣、搞变通现象。比如,有的楼堂馆所穿上了“创业大厦”“研发中心”等马甲,仍大行其道。《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的发布施行,对于建立健全严格控制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更是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鲜明写照。

  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必将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熊丽)

关键词:机关团体,楼堂馆所,群众路线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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