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观沧海]“最严交规”呼唤最强文明自觉
为大力整治交通与停车秩序,邯郸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最严“交规14条”。最严“交规14条”除要求机动车不准乱停乱放;经过人行横道要避让行人;驾驶人必须使用安全带,驾驶车辆禁止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禁止向道路上抛撒物品外,还针对非机动车辆和行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相应处罚措施。(燕赵晚报5月12日) 就在昨天,为优化市区交通管理秩序,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也发布交通秩序大整治“最严交规20条”。其中,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罚款5元;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车窗抛物、乱鸣喇叭的,罚款50元;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不管是行人还是非机动车,再违反交通规则,面临的不仅是以往的规劝、学习,而是要被罚款了。 多地“最严交规”的出台,让我们看到交管部门对不文明出行惩治的决心和力度。事实上河北各地近几年在整治不文明出行的陋习上一直在下大力气治理——石家庄为治理行人闯红灯,曾在主要路口安装自动识别抓拍系统,曝光闯红灯者;也曾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奖励活动,对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或非机动车骑乘人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500元。不管是现金奖励也好,还是曝光违章行人和非机动车也好,抑或是“最严交规”的出台,目的都是希望保障交通安全,让文明规则意识成为一种自觉。 应该说这些年通过各种方式的治理,大多数人养成了文明出行的习惯,闯红灯、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人少了,乱按喇叭、故意别车、进出高速插队的车少了,但不可否认的是不文明出行仍然不同程度在各地存在,其中向车窗外吐痰、扔垃圾、闯红灯最令人反感,被列为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之首。闯红灯、翻越栏杆、开窗吐痰,车窗抛物等交通陋习长期存在,一是因为一些人的“从众心理”,二是违反规则的惩戒缺乏应有的力度。虽然《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等都有明文规定,但条例并没有配套的惩戒措施,很多的地方法规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也处于空白的状态,以至于一些人对规则不是敬畏而是漠视。 人人都希望有良好的出行环境,人车不争,鲜有“路怒”,礼让,有序。可井然的交通秩序、干净清洁的环境、文明礼貌的举止,这些令人称赞的公德与秩序从哪里来?当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它们的背后既离不开道德的自律,也离不开严格的法规和监督。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告诉我们,一个民族的道德习惯,对其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法律的实施,反过来又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养成,两者相互交融,相得益彰。对于出行者来说既要靠道德来自律,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也要靠法律来约束日常行为。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将处以200新元的罚款,再犯可能被判监禁。在美国,乱穿马路最高可罚款50美元,并记入个人诚信信息。以法律形式增加不文明行为的“道德成本”和“信用成本”,让任何无视公共文明的人不再“为所欲为”。 罚款只是一种手段,文明习惯养成才是目的。河北多地实施“最严交规”,希望通过罚款让一些人敬畏规则,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如果说文明出行是城市文明的第一粒扣子,那么我们每个人就是扣好这粒扣子的第一责任人。为了城市的顺畅,请从现在开始,从自律开始,让文明成为一种自觉,用“最严交规”系紧出行文明的“扣子”,相信我们出行的生态环境就一定会越来越通畅、越来越健康,我们的城市一定会越来越美好。 |
关键词:最严交规,文明,自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