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要有“两个互动”
每一次环境污染事件,都会引发广泛关注。近日,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山西省晋城市督查组检查发现,两家化工企业涉嫌偷排化工废水,现场发现大面积的渗坑。当地环保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迅速行动,案件正在处理之中。 作为一种简单粗放的处理方式,渗坑、渗井等对地下水的伤害几乎是不可逆的,也因此早早被明令禁止,“两高”在2013年明确将其直接入罪。然而令人尴尬的是,山西晋城的情况已经不是大面积渗坑的第一次亮相。就在不久前,一些地方的渗坑相继被曝光。所幸的是,民间组织监督曝光之后,从中央层面到地方政府,各方不遮掩、不回避,及时通报、严肃问责,与公众坦诚相对,有效纾解了群众焦虑,相关调查处理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纵览近期出现的渗坑事件,尽管有关部门雷霆万钧、处置得当,但依然无法让人们松一口气。为什么渗坑能够悄无声息地暗度陈仓?为什么环保部门多次专项督查、地方政府极力整治,仍然还有漏网之鱼?这反映出环境治理中的深层问题。 近些年,无论是宏观层面的环保立法,还是微观层面的专项督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环境监管力量与工作要求难以匹配,加之监管在明处,非法排污在暗处,环境监管常常难以做到全覆盖。在环境治理的高压下,有的地方、有的企业虽然口号喊得响亮,行动起来却是“挂空挡”,这更加剧了环境监管之难。从这个视角来看渗坑事件,其实是对环境监管和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化解监管之难、求得治理实效。 提升环境治理能力,需要实现监管部门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事实证明,单靠自上而下的环保督查,无法覆盖广袤辽阔的国土,对花样百出的污染行为的监管捉襟见肘。“社会犹如一条船,每个人都要有掌舵的准备。”环境保护注定是一场持久战,吸纳公众参与、实行社会监督,才能让环境监管之眼无处不在,形成政府与公众共同治理环境的合力。这就需要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培育民间环保力量,避免政府部门单打独斗,让环保的理念遍及每一个角落,吸引更多人参与到环境监管和环境治理中来。 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也需要实现中央和地方的良性互动。环保压力层层传导,治理责任级级压实,唯有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政府体系内部的条块互动、上下联动,才能理顺机制、形成合力。地方政府部门应该认识到,环境监管不能仅仅依靠上级环保部门的督查,而应该树立起主体责任,让每一级政府都成为环境治理的主人翁,才能最大限度防止污染的发生、降低事故的影响。从这个意义来说,加强环保部门督查与地方治理的双向互动,应成为环保工作落实的常态。 如果说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是找到了政府与社会的环保公约数,那么实现中央和地方的良性互动,就是找到了各级政府的治理平衡点。中央、地方、社会与公众都行动起来,就能编织出一张严密的环境监管之网,让渗坑等偷排行为无处藏身,护佑美丽中国的建设进程。(盛玉雷) |
关键词:环境污染,治理,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