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来了,共治才能实现共享
近日,一种新兴的出行方式——“共享汽车”,亮相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成都、武汉、杭州等十余个大中城市,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2017年2月19日新华社) 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1.94亿辆,汽车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的社会问题,例如短距离出行变得更慢,到了目的地无处停车,长时间堵车排队,呼吸大量汽车尾气等等。当前,我国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公众环境意识显著提升,为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机遇,“共享汽车”呼之欲出。 所谓“共享汽车”,消费者只需下载手机APP,上传身份证、驾驶证信息,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数分钟之内就可以获得登录账号,在附近搜索选择新能源车下单,计费则远远低于出租车和网约车。“共享汽车”的车型基本以插电式汽车为主,既节约了燃油,又有利于减少碳排放;既可以满足无车一族对汽车的使用需求,又不用去承担高额的维修保养、车辆保险费用;既有利于缓解交通堵塞,又降低了对能源的依赖。 然而,作为一种新型产业,“共享汽车”的兴起,同样面临着许多问题,比如车辆违章,交通意外造成的车辆损坏以及乱停乱放的治理等等。笔者认为,“共享汽车”的使用权下放至流动的个体,对使用者的素质和社会诚信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共享汽车”的前提应该是,加快实现企业内部信用信息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衔接,并以此为依据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使用者的消费行为。 对新生事物应放手鼓励的同时,配以有节制且有效果的监管,新生事物才有前景可言,而不至于水土不服。谁都不希望“共享汽车”一路趔趔趄趄,出师未捷身先死,也不希望资本过于嗜利,把用户当赚钱工具,否则服务网点少、停车难等障碍会制约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对“共享汽车”行业的发展除了以鼓励扶持为主,城市管理者更应在底线思维下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除此之外,普通公民也应参与到管理的过程中来,形成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完整的组织体系。(陶志强) |
关键词:共享汽车,消费,绿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