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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观沧海]治理旅游乱象,该拿谁开刀

长城网 作者:冀北仁 2016-08-30 12: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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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38元大虾事件” “三亚海鲜宰客门”“黑龙江天价鱼事件”……当前,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导游管理体制建设却相对滞后。游客抱怨导游像“导购”,导游抱怨收入没有保障,这成为不少旅游乱象的根源。近日,《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提出开放自由执业、取消导游年审、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等重要改革举措。(8月29日《光明日报》)

  整治导游能否终结旅游乱象?收入不稳定,没有保险,导游变导购,导游身上的问题的确很多,整治旅游乱象必须整治导游问题。然而,导游问题只是旅游乱象的一部分。近日,我女儿结婚随团去旅游,就存在强行购物问题,没有想到的是竟有“购物日”,你不购物导游就没有好脸色。为了选好导游,有地方提出“网购导游”。“网购导游”就能终止导游出问题吗?我以为,未必,因为旅游乱象归根结底出在旅行社,不拿旅行社开刀,旅游乱象就不可能终结。

  这是一个明摆着的问题。不规范的旅行社能规范导游吗?应该向游客负责的是旅行社,导游对游客负的是间接责任。与游客签订合约的是旅行社,导游出了问题,要向旅行社讨公道。导游的态度不好,需旅行社负责;旅行中出现了强行购物行为,也需旅行社负责。这是旅游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有的内容。

  现实是,旅游乱象丛生,却没有治本的措施,而是头疼治头脚疼医脚。这是旅游乱象始终无法解决的根源,因为该为游客负责的旅行社始终没有站出来真正为游客负责。国家旅游局要抓的是旅行社,旅行社要设什么样的门槛,应该怎么样为游客负责,这是国家旅游局要管的。至于导游怎么管,导游需要什么资质,国家旅游局出个原则就行,具体管理是由旅行社负责的。导游不仅要对游客负责,也要对旅行社负责。不管导游与旅行社是紧密关系还是松散关系,导游与旅行社建立了关系,导游代表的就是旅行社,旅行社就必须对游客负责。

  建议国家旅游局出台强制制度,强化旅行社的责任。一是游客与旅行社签订了合同,旅行社就必须对游客负责。二是旅行社要为每个团次的游客购买保险。三是游客出了安全以及被强行购物等问题,只要证据确凿,旅行社就必须解决,甚至先行垫付赔偿。导游的问题是旅行社内部的问题,旅行社何时解决那是旅行社的事。

  旅游业是欣欣向荣的产业,整治旅游乱象是当务之急。虽然旅行社是企业,赚钱是其第一要务,但是,作为企业就必须强化内部管理,必须对社会负责。

关键词:旅游乱象,导游,导购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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