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生态安全”筑牢全面小康基石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青海考察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8月25日《人民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长远的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对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和支撑作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为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因此,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积极投身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让“生态安全”筑牢全面小康的基石。 生态安全,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兴衰。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倍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和实施意见,使生态文明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与社会的和谐,通俗地讲就是要‘两座山’: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生态就是生命,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创新、绿色、开放、协调、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就是为了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加快建设全面小康,防止各类污染祸国殃民,损害发展环境,影响国家形象和国家在世界上的知名度、美誉度。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严厉要求各地保护生态环境,科学开发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可是,有些地方为了片面追求短期经济发展速度和产值利税,盲目奉行“经济要大上、生态就得让”;“经济要发展、污染难避免”的发展方式。正是由于这种“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发展”;“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的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的执政理念,必然导致生态资源的严重破坏和极大浪费,环境污染久治不愈、雾霾天气频发;矿山私采滥掘、林木私坎滥伐、山体植被和草原遭到破坏、湿地随意被挤占私搭乱建、林地改变用途性质,农村“大树进城”、野生动物被猎杀倒卖等,人为制造了许多“生态创伤”。“生态伤疤”随处可见,损害生态环境的种种不法行为也时有发生、甚至屡禁不止,这无疑弱化了防灾、减灾、救灾的综合能力,给生态安全埋下了不少隐患、带来了巨大威胁。对此,我们切不可忽视懈怠、麻木不仁、掉以轻心! 生态安全,就是生命安全。保护生态安全,就是保护“生命线”,拓展人类生存的空间。由此说来,我们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与“全民健康”一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把“生态安全”工程视为最大的“惠民工程”和“幸福工程”,牢牢抓住不放,坚持“发展”与“生态”并重,实施“两手抓”和“两手都过硬”,做到同步发展,实现双赢。切实把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纳入干部政绩和区域综合评价体系,增加其考核权重。对损害环境、污染严重、生态欠账的要进行“党政同责”和“终身追究”。同时,要搞好干部离任“生态审计”,约束和激励干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警示各级党政官员敬畏生态、呵护“生态安全”,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保持环保高压态势。要大张旗鼓地深入开展城乡“生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让“生态安全”的重大作用和重要意义深入民心,付诸于实际行动。要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和教诲,在走好新的长征中,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无比的生态支撑!(许贵元) |
关键词:生态安全,全面小康,生态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