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撑腰才是最好的“急救包”
7月29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这部俗称“好人法”的条例,其中有一个亮点,那就是鼓励和倡导普通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活动,且紧急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此条例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提到急救,不禁让人想到今年6月29日,天涯社区副主编金波突发性心脏病猝死事件。因为媒体人的特殊身份,金波意外去世引发热议,尤其是对公共场所急救体系的关注。为了让这种遗憾不再重演,事后,媒体人邓飞等发起和成立了“心唤醒”基金。邓飞当时表示,“我们希望,当下一个心脏病人晕倒在站台时,能够让他在第一时间享受最专业的救援,最大限度地为他争取生命。” 从某种意义上讲,邓飞尚算乐观,他没有想过有没有人站出来急救的问题。在网友发布的急救现场视频中,可以看到金波倒地后有乘客上前实施了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只是急救不太专业,“没有进行持续的胸外按压抢救,抢救的效果大打折扣。”镜头切换到现实中,面对此类事件的发生,最大的问题不是专业性,而是踊跃度的问题。如同“扶不起”一样,现实中还存在“救不起”,表现为不去救、不敢救的问题。 在社会转型期,或许是出于一种市场溢出带来的道德忧虑,人们对一起公共事件的分析,常常喜欢从道德视角出发。同样,对待“救不起”,也有人喜欢戴上有色眼镜,站在岸边进行道德指责。并不排除存在道德问题的可能,但当一种现象成为一种定式的时候,往往有着非道德的因素,起码没有道德范式那么简单。透过现象看本质,“不敢”的背后是“怕”,公众到底怕什么,这种怕有无道理? 假新闻背后也有真关切。2014年6月,一条“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执业的医学博士李芊火车助产,被南京市两级法院判为非法行医”的消息,在网络论坛和微信朋友圈迅速传播。网友在为“李芊医生”鸣不平的同时,还表示了对“法院判赔”的不满,甚至有网友将此事与“彭宇案”对比,称之为“阻止医生挺身而出的道德恶例”。幸运的是,经媒体多方求证,查无此人,查无此案。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公众思考:医生在院外抢救突发病人是否算非法行医?有没有相关法律保护?答案显然是沉重的。 马丁·路德·金有一句名言,“历史将会记录,在这个社会转型期,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为何出现“好人的过度沉默”?其实,相对于好人的过度沉默,最痛莫过于对集体沉默的无动于衷。在现代社会背景下,道德问题常常与秩序问题纠缠在一起,而秩序问题往往与制度问题纠结在一块。现实已然给出了答案,一种道德现象的发生,常常与制度支撑有着很大的关系。 急救是技术活,也是风险活。即便在医院里,病人要上手术台了,还被要求签下各种免责条款,而公共场所的急救,同样涉及到风险问题。再有经验的医师,也不能保证一定把病人救活。如果因此受到纠缠,吃上官司,显然会产生“寒蝉效应”。针对心脏骤停者,曾有人提出“白金十分钟”的概念。对于急需急救的患者来说,十分钟是个太奢侈的概念,最快的救护车,在十分钟之内都很难赶到现场。由此可见现场急救的意义和价值。上海出台“好人法”,特别是提出“紧急救护致损害市民不担责”,其实就是通过制度的形式,来为好人撑腰,来为现场急救“站台”。 制度撑腰才是最好的“急救包”。就现场急救而言,添置紧急救援设备,建立快速应急体系,都是十分必要的。但这一切建立在人这个主体上。通过制度撑腰,让有热情、懂专业的人再也没有后顾之忧,积极地加入到急救中来,这不仅是患者的福音,也是道德的福音。(毛建国) |
关键词:急救医疗服务,制度,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