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救助源于爱 更应立于信
一年时间,一家网络众筹公司发起了2.3万多例医疗个人求助项目,筹款总额超过1.8亿元,379万多人参与捐款。然而,这家由轻松筹网络公司推出的网络众筹平台,从开始做医疗个人救助就受到公众质疑,其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质、对于求助者的信息审核、所筹善款如何管理、求助者善款使用的后续监管等问题备受关注。(5月30日《中国青年报》) 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慈善法中明确规定,个人募捐必须“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否则就是违法。而对个人救助这种行为并未禁止。那么个人求助,理所当然当下是得到解决现实困难的一种灵活自由的方法。 这意味着,个人求助只能由当事人来进行相互监督,而求助人信息的真实性尤为重要。随着网络求助平台的兴起,让大多数人很难对这类求助信息的真伪进行判断,更有甚者只为献爱心,不求真实度,加上个别求助人的别有用心,导致了骗捐、诈捐的一系列负面事件的发生。进而让人们质疑个人求助还能不能信,以后还敢不敢捐。 网络求助是有积极意义的,它方便快捷,传播范围广,大众关注度高,得到帮助及时,更容易体现人与人之间的爱心和社会的温情。 如何更有效地剔除网络求助中的害群之马,恢复可信度,则需要我们多方面的努力。 政府应该加强对这类网络求助平台的监管,加大排查力度,建立网络求助平台查询系统,及时公布冒牌平台,让“李鬼”们无处藏身。将存在骗捐、诈捐行为这些人除了追究其必要的法律责任外,同时将其行为写入个人征信报告,同时适当公布信息。 网络求助平台必须审查求助信息的真实性,不仅要审查求助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和账户信息等,更应该注重其求助内容和求助金额的真实性,也应向救助人公布其调查结果以及一些佐证求助信息的证明或联系方式。 求助人应该保证求助信息真实有效,求助金额适当合理,提供相应的联系方式。求助人在获得救助款项后,应及时公布明细或者委托第三方管理款项。救助人也不应盲目,要判断求助信息的真实合理性。 社会各界各负其责,人人诚信自律,让网络求助成为帮助他人共渡难关,人类互帮互助的具体体现。(郝涛) |
关键词:网络救助,众筹平台,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