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了“份子钱”的出租车会有什么新气象
●汪金友 3月21日上午,住建部网站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决定自3月16日起,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这项施行了18年、涉及出租车管理的“顶层”规定,已经正式废除。(3月22日《新京报》) 原来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中规定,“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这也是出租车“份子钱”的主要政策依据。而取消或减少“份子钱”,是这次改革出租车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我查了一下百度词条,其中对“份子钱”作了这样的解释:所谓“出租车份子钱”,就是出租车司机上缴给出租车公司的承包费用,既是前者的主要运营成本,又是后者的主要收入来源。 以北京为例,单班车每月的份儿钱为5175元,双班车为8280元。按照单、双班车6:4的比例,全市6万多辆出租车,每月上缴的份儿钱为4亿余元。一年累计收取的“份子钱”,约为50亿元。这里边,既有出租车司机的贡献,更有广大乘客的贡献。当我们掏出30元、50元付车费的时候,其中有30%甚至50%,都进了“份子钱”的腰包。 如果不收“份子钱”了,那些靠“份子钱”吃饭的人,肯定会不高兴。不但不高兴,而且还可能处处设阻。然而,这是大势所趋。出租车司机一天跑12个小时甚至16个小时,一个月收入只有几千元。而收“份子钱”的人坐在办公室里,一个月就收入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靠政策发财,不公平,也不光荣。 没有“份子钱”的出租车,应该是一个开发的市场。就像大街上开饭店、卖水果的一样,谁愿意干谁就干。只要你有车、有驾驶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上路载客。至于收入多少,完全凭自己的服务水平和经营能力。能挣到钱你就干,挣不到钱就转行。简单说,就是把竞争机制引入出租车行业。当然,价格要统一,管理要跟上。如果发现宰客、拒客等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直至踢出这一行。 没有“份子钱”的出租车,可以为一大批人提供就业机会。开出租车,不需要太大的成本,也不需要太高的技术。这对急于找工作的年轻人来说,无疑是个绝佳的机会。哪怕是贷款几万元,买上一辆车,办好营业执照,第二天就可以上街赚钱。而且时间相对自由,愿意多干就多干,愿意少干就少干。 没有“份子钱”的出租车,司机收入肯定会提高。这一边取消了“份子钱”,那一边出租的价格却没有降低。过去一天营业收入500元,有近一半要交“份子钱”,而现在全都是自己的。收入提高了,劳动强度也可以随之降低。因为现在跑8个小时,就等于过去跑12小时。而且在和“新手”的竞争中,“老手”也有一定的优势。 没有“份子钱”的出租车,坐起来一定会更方便。过去很多城市,都严格限制出租车的数量。由于供不应求,经常会有乘客在路边等半个小时,仍然打不上车。还有些出租车司机,为了多赚钱,常常挑肥拣瘦。近的不拉,老人不拉,带小孩的不拉。以后出租车市场放开了,乘客就有了主动权和选择权。你不拉,别人拉,你态度不好,我可以不坐。 没有了“份子钱”的出租车,可能给各个城市带来更大的活力。车多了,坐车的人也多了。由于出行的方便和快捷,工作效率会随之提高。而且开车的人和打车的人,都会有个好心情。多了和谐和愉悦,少了牢骚和怨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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