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过年回谁家,只能掐架或认怂吗?
背景:马上过年了,“回谁家”这一问题,恐怕困扰着一些小夫妻,也成为了引发矛盾与争吵的导火索。 中国青年报发表王钟的的观点:我和妻子的老家虽然是邻省,但是一个在长江以北,一个在钱塘江以南,相去也有数百公里。早在春节前两个月,听闻火车票预售期接近的时候,我们就小心翼翼地开始讨论这个“敏感”的问题。好在,我们并没有因为过年回谁家吵起来。因为我家通了高铁,车票相对好买,我们决定今年就先回我家,过了大年初一自驾到她家,过完年再把车开回去,然后坐高铁回北京。这似乎是一个两全的方案。唯一的缺点是有点折腾,短短几天假期,又有两三天花在路上了。但是,谁说自己回家过年没有一点折腾呢?中国人过年,似乎都是在边折腾边喜庆的氛围中度过的。对我和妻子来说,希望不要总被这个问题困扰。其实,我们更乐意把春节当成一年中难得的长假,看到别人用旅行方式过年,也是心生羡慕。我们甚至设想,如果双方父母都愿意的话,明年邀请他们一块到北京过年。如此,不仅少了三地往返的折腾,还能在有暖气的北方过一个不一样的年。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则是:在北京的家,才越来越像我们自己的家了。 小蒋随想:这不是“要么是东风压倒西风,要么是西风压倒东风”,而应是“有话好好说,有事好商量”。如果夫妻双方彼此有爱,而且承认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是平等的,那么就不应该在春节回谁家的问题上“一边倒”。“今年回你家,明年回我家”是一种选择,“大年三十在你家过,初二去我家过”也是一个办法,将双方老人都接过来一起过年或一大家子出去旅游也可以尝试,最不济还可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这之中,最要不得的就是双方较劲顶牛、彼此意气用事,切忌男方搞“夫唱妇必随”的大男子主义、女方拿“不听我的就是不爱我”说事儿。或许,某些已婚者觉得这太理想化,在家里也要抢占话语权与主导权。尤其是对小夫妻而言,似乎谁一开始示弱,谁就可能习惯性认怂。不得不说,如果怀有这种想法,过日子可能演变为一场消耗战与拉锯战。婚姻需要彼此妥协与包容达成双赢,而不是互掐与较劲的你死我活。 “闯红灯为生命让道”,非常情需非常规 背景:三四辆私家车集体闯红灯,为的是给身后的救护车让出一条道来。发生在宁波街头的这一幕,一方面让众人点赞,另一方面又让大家捏了一把汗。交警部门表示会妥善处理,不会对当事人造成影响。 钱江晚报发表高路的观点:让,首先是个必须要做的问题,其次才是怎么让以及牵涉到的法律问题。应该明确的是,让行救护车不只是同一方向车道上的事,对向的,甚至包括交叉行驶的车子也有责任。茫茫车流中一个人这么做可能比较突兀,但一大群人这么做可能形成另一种效应:大家一听到救护车的声音,都会根据救护车行进的路线适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在千钧一发的那一刻,救护车闪烁的灯光就应该是交通信号灯,每个人都要养成为救护车让道的习惯。只要这种风险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就不能因为法律的问题将让行行为轻易扼杀,关键是怎么取得行为的一致,如果大家的行为都是可预见的,遵循着一样的规范,即便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引导,大家都能达成默契。这当然不是无原则地让,而是在安全的前提下,在法律的支持下的让。所以,制定这方面的法律条文必不可少。 京华时报发表刘白的观点:有网友就在点赞之外表达了担忧:“这也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闯红灯,否则突发事故又会多几辆救护车来制造拥堵”,这个可能性也是订立法规时要考量的。应急权变和照顾常情的公众诉求,适合在执法层面消化。实际上,规则与权变、合法与合情之间常常存在矛盾,每每考验着执法者的智慧;“法情允谐”的理想局面,也只能在执法中动态达成。此次宁波“闯红灯给救护车让道事件”既然成了舆论热点,地方交通执法部门不妨以此为契机,给出免予处罚的根据与考量,为以后同类事件的处理提供一个可参照的案例。这是在维护法律法规严密性的同时,探索执法弹性的举措,也是体现良法善治初衷的选择。 小蒋随想:这是冬日里一条有着满满正能量与人性温度的新闻。那几辆让行的私家车驾驶员不是在“玩命”,他们显然是在评估了当时的路口情形后,做出了非常规的、却不危险的举动。120司机也证实,“他们让完后也没有马上直行,毕竟南北方向有那么多直行车。”一般性的规则往往是解决正常情况下的问题,而当非常情况出现时,不宜教条性地套用一般规则。那么,是否应当制定非常情况下的规则?弥补制度性的不足是必要的,但正常规则与非正常规则可能是矛盾的,何时适用何种规则,不仅需要管理者具有智慧,更离不开当事人的审慎酌情处理。120司机还表示“现在私家车主动让出生命通道的意识很强,这种情况我已经遇到很多次了。”这说明,很多司机已具有“虽违规却合理”的避让意识。适用非常情况、为好心人免责的制度不能总是缺位。 |
关键词:过年回家,掐架,认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