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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新规能否去“学区房”热?

来源: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01-08 08: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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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买房就能上××小学”、“距国贸仅30分钟”,从2月1日开始,这些话语不能在售楼广告中使用了。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新规让房地产商“闭嘴”不言“学区房”

  房地产商看中了如今的父母“再穷不能穷孩子”的心理,学区房的投资价值也符合买主的长远需求,由于教育需求的阶段性,购买学区房的家长可能只是为了将孩子送入重点学校,并不一定作长期居住打算,等到孩子毕业后便将房子转售。所以房地产商拉大旗作虎皮,到处打着“学区房”广告吆喝,这涉嫌楼盘虚假宣传,是一种变相的消费欺诈,“房产广告新规”点中稀缺优教资源任督二脉,给房地产商套上“紧箍咒”,为“学区房”保值,向“伪学区房”说不,这是国家工商总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广告法尊严的有效举措。

  但是“房地产广告新规”,只能是让房地产商“闭嘴”不言“学区房”,并不能让“天价学区房”变成普通价,适合大众需求;也不能让稀缺的优质教资源实现均衡匹配。即使没有“学区房”广告该买的还是要买,买不起还是不买。不打通稀缺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不保证教育资源平等的情况下就近入学,只会催生“天价学区房”吃香的怪胎,教育公平仍然离普通家庭很远。

  治理房地产虚假广告不能仅指望一纸禁令

  《规定》的出台只是一个开始

  要想要房企们洗心革面、痛改前非,不能仅仅依靠一纸禁令,广告不能做,房企也许会采用当面,口头承诺,又或许出现其他的形式。因此,《规定》的出台只能是一个开始,之后制度性的惩戒措施还必须要跟进。房子切实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对于房企的管理必须要严格周密,对于那些信誉比较好,诚信度较高的房企,政府可以给予审批、贷款等方面的照顾,那些缺乏诚信度的企业就直接列入黑名单,给予逐出市场的惩罚,让诚信者有力,失信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规定》的出台只是管理约束房企不诚信行为的第一步,要想彻底治愈房地产各种顽疾,还需出重拳,还需要政府痛下决心,各部门形成合力,出台更多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规定,否则,良善的立法初衷,最终怎能得到良善的结果?

  亟需相关部委“握指成拳”

  商总局出台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是国家层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具有强烈的示范性意义。禁令之下,必须将“胡萝卜”与“大棒”并举,方能起到令行禁止的“药效”。否则,良善的立法初衷,怎能建立在房企的“良心”发现之上?

  必须看到,工商总局出台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是管理约束房企不诚信经营行为的“万里长征第一步”,房企的不诚信行为远远不止在浮夸、欺骗性广告上面,要彻底根治房企各种顽疾,亟需相关部委“握指成拳”,形成合力,出台更多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政策予以遏制、根治。

  要让“学区房”回归房子的本位

  学区房之所以存在,有两个因素恐怕绕不开,一是教育资源本身配置上的不公,有个三六九等,有个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上学要和房子、户口挂钩;二是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存在着焦虑心理,盲目认为进名校等于教育成功,等于孩子成功。而商家正是看中了这些因素,所以才打出学区房的概念,有需求,才会有市场;有噱头,才会有炒作;有炒作,商家才会有高利润,才会进一步加剧家长们的焦虑心理,才会刺激其购买的欲望。

  只是这一切,再也不能以“学区房”的旗号来促销,概念需要变,但房子还在那里。没有了明目张胆的宣传,没有了承诺约束,暗地里商家们促销自会运用“智慧”,家长们当然也会留意,“学区房”离某个名校近,划到哪个学区,这些恐怕都是有志于购买“学区房”的家长们绕不开的话题。

  这么说,并不是要否定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积极意义,而是说学区房的存在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结果。为学区房降温,工商部门需要出力,教育也要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和供给,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家长们更要转变教育观念,以正确的心态看待孩子的成长成材。只有剥除掉学区房附带的“教育资源”,学区房才可能回归房子的本位,只是居住,无关教育资源优劣。

  (据中国网、广州日报、红网等)

关键词:学区房,房地产,广告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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