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文具来袭,谁为学子安全保驾护航?
导语:日前,江苏省质监局连续发布了对多种文具用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质量分析报告,笔芯液、修正液、橡皮、作业本等均有部分检测出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其中线上产品质量问题较线下更多。而全国消协组织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文体用品投诉中,涉及质量问题的比例更是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个百分点。 管住“毒文具”,迫在眉睫 曝光应点名道姓 文具是广大学生最常接触的用品,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长。近年来,各地质监部门多次对市场上的文具产品进行抽检,向公众发布消费警示。遗憾的是,“只曝光问题、不点名道姓”俨然成为某种潜规则。前不久,大连市质监局刚刚对全市儿童用品进行了监测。事后,人们只是从媒体上得知“采样的80个文具中,6个增塑剂超标存风险”,却无从知晓究竟是哪些厂家生产的哪些文具产品超标。 学生和家长作为消费者,有权知道市场上文具产品的真实情况。质监部门作为质量安全的“守护神”,在向公众发布消费警示时,就必须让消费者清楚地知道风险在哪里。只有让点名曝光成为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才能倒逼广大企业把品牌质量当做生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只有让消费者清楚地知道哪些产品合格,哪些产品超标,才能做到理性选择,远离“健康杀手”。 有关部门在关键信息上的遮遮掩掩,只会助长无良厂家滥竽充数的底气,导致毒文具现象屡禁不止。而消费者在挑选文具时只能跟着感觉走,这对于规范生产诚信经营的厂家是不公平的,甚至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 以往在发布类似监测报告时,质监部门也会给消费者支招,比如,看标签,不购买“三无”产品;闻气味,观察是否有刺鼻异味。只是,这些手段并不十分靠谱。近十成苯类物质超标的笔芯液,未必都是“三无”产品,闻味辨文具也存在很大的主观因素。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指望消费者练就“三头六臂、火眼金睛”,在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之间高接低挡、闪转腾挪。有关部门必须切实担负起职责,扮演好看门人的角色。除了在生产环节加强监管外,定期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详细披露不合格产品的相关信息同样不可或缺。 亟须监管提速 我国并非没有对学生用品的管理规范。如2008年4月起开始实施的《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就几乎涵盖所有文具用品的安全技术标准,并明确要求“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的学生用品,将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对照现实,强制性规范的执行显然未能体现出足够的“强制性”。 除了执行上的问题,这则7年前制定的规范,在某些标准上也已呈现出缺位和滞后的问题。如规定中并未对邻苯二甲酸酯、甲苯、乙苯、二甲苯等这些年出现在学生用品中的“新面孔”提出相应的标准,导致对这些元素指标的监管基本处于缺失状态。在这个意义上,不但规范的执行要加强,“标准”的及时更新和完善也有待跟进。 此外,对于学生文具的管理,还有必要在规格上予以提升。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文具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多达10万余家,其中制造商约4.3万家,行业质量控制水平参差不齐,低端产品过剩,优质品匮乏。这样一种复杂的行业生态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文具市场的管理难度,也加大了“毒文具”的出现几率。而文具生产中,如修正液、橡皮等大多属于儿童用品的范畴,其实有必要参照国际惯例,严格按照儿童用品的生产规范来加以管理。如在一些西方国家,凡涉及儿童用品的生产经营都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管理规范,甚至一些特殊的用品还需通过无毒认证才能上市。 学生用品的安全之所以要提高到特别的层面来加以重视,是因为区别于成年人,他们在使用这些产品时,自身无安全防范意识,稍有安全隐患都可能带来不容忽视的伤害。而让所有孩子都能够远离有毒文具,也应该是社会构建未成人年保护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体现的是一个社会对于儿童的保护程度。就此而言,对于“毒文具”的防范,确实不应该再止步于每个开学季的检测通报。(朱昌俊) 谁为学子安全保驾护航? 要有责任感和使命感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监管还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态,书包出了问题就查书包,修正液有毒就查修正液,很少做到“一处犯病全身体检”,而且监管还常常是“时有时无”。如此这般的做法,不法厂家商家不可能一网打尽,“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直在玩,文具安全也就总也难达标。 从小培养孩子的安全卫生意识,注意不要养成随便咬纸条、含笔头等不良习惯,这对于“防毒”当然有一定的效果,但这绝对是治标不治本。况且爱玩是孩子的天性,这些习惯哪能保持的那么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不小心“中标”。 从根本上来说,要让学子们健康成长,关键还得有关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彻底遏制住毒文具产生的源头,让市场没有毒文具的立足之地,只有这样学生们才能用得放心,家长们也才能少一些担心。(高永维) 筑起防护墙 相关方面应积极着手,制订国家强制性文具标准,对文具中化学成分的含量作出要求,明确文具产品所包含的成分和文具生产企业,避免有毒文具危及学生的身体健康,避免出现我国孩子的健康比不上外国孩子的争议。其中,政府职能部门应肩负起监管责任,标准、质量、工商等部门应各负其责,企业应按标准生产文具,做一个有良心有责任的企业,销售者应把好进货关,拒绝批发没有厂名厂址、未标注化学成分的文具,明确各方责任,是谁的责任谁领走,防止职责不清,相互扯皮。 而在国家强制性文具标准未出台前,家长应严把第一关,像杭州较真老爸那样关注孩子的健康;学校则须提醒学生不要对外观漂亮的文具情有独钟,更不要成为文具销售商的业余销售员,建议学生使用健康、环保的文具用品。只有政府、社会、学校、家长都行动起来,对有异味、有毒的文具做个有心人,像对待食品安全那样对待文具安全,像对待孩子健康那样对待他们所使用的文具,才能让他们远离危害,健康成长。对于无法避免的文具,家长和老师要告诉学生注意事项,提高文具使用的安全性,使孩子与有毒文具之间筑起一道防护墙。(卞广春) (据羊城晚报、长沙晚报、南方网等) |
关键词:毒文具,监督,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