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讲理”并非“我要打人”的理由
10月18日有两则类似新闻催人反思:一则是,在山东烟台,一老太太乘公交车错过下车,直接坐在公交车门上,“让车走不了”,一赶火车乘客小伙看不过,踹了老人一脚;另一则是在上海地铁8号线上,一男子因随地吐痰遭一位女士指责后,不但不知悔改,还不断用污言秽语咒骂其他乘客,并不顾及坐在他身边的老人和小孩。该男子的言行激起众怒,最终被一名壮汉出手教训。 从情感与道理上来讲,两则事件中,坐车门的老人与吐痰的男子,其本身明显都是有错在先的,甚至已经违反公交公司相关规定。而且其还不听劝阻、不知悔改。这样的人,其心无道德,目无规则甚至法纪,确实让人恼怒与抓狂。而且若是有人出手教训,也确实让人觉得解恨。但仔细一想,赶火车小伙也好,地铁壮汉也罢,私下出手教训不讲理者的办法,又明显是不妥的。 首先,一些人不讲理、不守规则,其可能只是道德行为,但如果我们出手教训,则是违法行为。如果将人打伤,比如轻伤以上,可能还会构成犯罪。这代价实在是有些太大了。比如山东烟台出脚踹老人的小伙,其最终不仅误了赶火车,还被处以“拘留12天,罚款500元”处罚,可谓得不偿失。 其次,他人不讲理,不守公道,并非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至少,我们还有规则制度、有法律,有相关公交公司、有公安部门等可以协调与处理。遇人耍赖、撒泼,劝解无效的,不妨报警等。若是出于义愤私下解决、出手教训,违反了法律,我们又与一些不讲理的人有什么区别呢? 道理、道德、规则和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人人都讲规则、重道德、守法律,这是我们的追求与理想社会形态。在此之前,有一些人不讲道理不守规则,我们的目的是让他们讲道德、守规则,但实现这一目的的办法,首先也要讲道理、守规则的。否则,以同样不讲道理、不守规则甚至违法的办法,去要求他人讲道理、守规则,这明显是不妥的,也是不可取的。换言之,他人不讲理、不守公德,甚至耍赖、撒泼,不能成为我们动手打他、出脚踹他的理由。(刘鹏) |
关键词:道德,规则,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