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警察非改善旅游环境的“金钥匙”
10日上午,国内首支旅游警察队伍——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在三亚市民游客中心正式挂牌成立。(10月11日《光明日报》) 近年来旅游市场问题迭出,三亚成立国内首支旅游警察队伍,其针对性不言而喻。但旅游警察的设立,是否真的等于让景区拿到了改善景区环境的金钥匙,又是否值得所有景区都进行复制,仍值得商榷。首先要看到,鉴于旅游“负面”新闻的连年曝光,三亚设立旅游警察既是在表达一种治理决心,也是一次间接的危机公关。而更大的原因或在于,三亚是一座不折不扣的旅游城市,旅游业可谓当地的支柱产业,这决定了其在相关“投入”上的重视,非一般地区可以盲目效仿。 从三亚旅游警察的定位来看,其主要是为及时了解掌握游客投诉、举报情况,同时根据游客投诉、举报线索,与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按理说,无论是接受游客咨询,还是治理旅游市场乱象,在原有景区乃至地方管理系统中,已经配备了专门的部门和执法力量。在此之外再增加旅游警察,在某种程度上不过是为此前的治理失败买单,那么由此所增加的治理成本,是否合理就值得疑问。而旅游警察的设立,又是否会导致其他部门的懒政甚至引发新的职责争议,也不得不防。更关键的是,新增的旅游警察,其执法表现和作风又是否能够跳出此前糟糕的治理体系,同样存在不确定性。 “有事找警察”,对于在景区陷入“麻烦”的游客而言,当然是第一选择。但置于一个景区秩序的优化和治理上来看,警察只能是维护秩序的一种力量,且其处于治理环节的较末端。若不能激活和重塑地方的治理体系和效能,从制度层面和治理前端保障社会治安和消费环境的稳定性,而是将此责任过度向后端的旅游警察转移,恐难以获得预期的治理效果。而国外的一些“旅游警察”、“观光警察”,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景区“服务者”的一种统称,而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警察。 警察的设立是严肃之事,一个让游客放心的旅游环境的营造更是复杂之事。它只能依赖于地方职能部门严明履职和各归其位的协作。在当前我国旅游业发展环境日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第一支旅游警察队伍的出现,或许只是一个开端。但不管怎样,它只能被视为是旅游环境改善的一种可以尝试的选择,不应该被过度倚重和盲目的照搬,其最终效果,更有待时间检验。(朱昌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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