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葆党性”是国企改革破冰的“不二法宝”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9月22日人民网) 我们都知道,国企是共和国的长子,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中流砥柱、是抗衡跨国公司的主力军、是我国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是出口创汇的主要力量。但不得不承认,深化国企改革是一种历史与现实的必然,《若干意见》的出台,无疑为其“定了调子”、 “指了路子”、“开了方子”,在深化国企改革中要坚定不移的坚持党的领导,不遗余力的加强党的建设。 事实上,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进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出台《若干意见》,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提升国有企业的制度优势和竞争优势,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诚然,近年来国企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但从2015年巡视、审计、信访等反映的问题以及各级纪委审查案例引出的问题线索看,一些国有企业通过利益输送谋求个人升迁,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企业内部存在买官卖官、搞团团伙伙。利用手中权力在资产资源交易中贵买贱卖,采购招投标违规谋利,家属子女靠山吃山、谋取私利。此类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链条性腐败等行为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究其原因在于弱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或者根本就没有坚持党的领导。而在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更是释放出了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要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而要让国有企业的利益完全回归全民,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进程中,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这是保护全民财富最根本的途径。 风正好扬帆,船稳快行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党的建设只能更紧,不能松懈,因为“永葆党性”才是国企改革破冰的“不二法宝”。(李志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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