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师节”收礼是时候了
“我的学生真是太用心了,胶原蛋白都上了。”教师节当天,常州一位老师在QQ动态上晒自己收到的巧克力等礼物,结果被一位家长截图发到网上,立即引发不少网友关注。对此,当事老师解释称,她是第一次过教师节,感到特别激动自豪,于是在QQ上和朋友们进行了分享,看到帖子后压力很大。校方则表示,当事老师是刚入职的代课老师,已对其进行严厉批评。(9月12日《现代快报》) 这位刚出“象牙塔”的大学生,显然站着“中枪”。因她单纯得可爱又可“怕”,所以同事们都不敢提醒她“收礼不作声”。她清水般晶莹的“激动自豪”,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新闻中看不出学校“批评教育”了什么。是“教育”老师不该收礼,还是“批评”老师不该“晒”礼。本人寡闻,不知道胶原蛋白价格几何,但听说巧克力价格不菲。同时很难相信该校只有这位老师收了礼,甚至不信这位刚入职的代课老师收的礼会比其他老师更重,也不相信这所乡镇学校老师收的礼会比城区学校老师收的礼更重。网友感叹,“伤不起的教师节!现在的老师是怎么了,为人师表,便宜一点的礼物都不收。” “教师节”是国家尊师重教的节日,学生和家长给辛勤园丁送点小礼表达心意乃人之常情。50年前,学在农村的笔者,也给老师送过“礼”,端午节的粽子,中秋节的面饼,夏至的煮鸡蛋,都是母亲的安排。现在社会经济发展了,学生和家长给老师送礼的规格,早已超出表达心意,或是攀比,或是无奈。送礼的目的,或是期望孩子得到特殊关照,或是担心孩子被特别“关照”。一个孩子,家长伤不起;幼小的心灵影响一生,孩子伤不起。所以听任老师收礼而无范或有意无意索礼而无咎,其危害不可小觑。 危害一,家庭条件有好有差,送礼有多有少,豪礼成风,必然损害教育公平。考试选拔制度只能保障外部教育公平,老师有教无类一视同仁才能保障内部教育公平。从课堂提问、作业批改、座位安排,到班干组长、课代表、三好生、积极分子评选等各项班务活动,老师的权力还是不小的。危害二,攀比无底,竞相重礼,会腐蚀老师心灵,就像腐败官员一样,胃口是慢慢喂大的。危害三,戕害孩子心灵,给老师送礼瞒不过孩子。别说孩子们不懂;即使当时不懂,不久后回忆起也会懂的,老师的行为,或是学生做人处世的镜子。危害四,给困难家庭平添额外的经济压力。 所以规范老师收礼,包括“教师节”,是时候了。不妨借鉴他山之石。美国马萨诸塞州《利益冲突法》规定,公立学校老师收礼不得超过50美元价值;阿拉巴马州禁止老师收取现金或礼品券,否则面临最高6000美元罚款,外加一年牢狱。英国2011年颁布贿赂法令,规定每所中小学须对礼物与捐赠事项保证详细记录,并任命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校内反贿赂制度的制定与执行。2015年韩国《金英兰法》规定老师若单次收受100万韩元以上或1年内累计接受300万韩元以上财物,将被处以3年以下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首尔则完全禁止老师收受财物。香港教育局要求老师非特殊情况,不得接受价值超过100港元的礼物。 可见,给老师送礼不只中国独有,规范老师收礼境外早已进行,而且老师因收重礼丢饭碗或被罚款的案例也有多起。2015年北京全国两会上,热点之一便是全国政协委员洪慧民的提案:“教师收礼”该不该按受贿论处?他建议对“教师收礼”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只要收受财物金额达到量刑标准,不论是否有具体的利益交换,一律以受贿罪论处。这个提案结果如何,尚不得而知,但可相信的是,用法律规范老师收礼行为,已提到国家管理层面。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凡学校雇员未经校董会批准而因工作关系索取或接受利益,均属违法;若被廉政公署调查定罪为贿赂,收礼者和送礼者,都有可能面临10万港元罚款及3年监禁。值得借鉴。文/柏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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