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奶粉管理升至药品级别 规范乱提价乱象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10月1日正式实施,婴幼儿奶粉的配方将从备案制改为注册制。9月2日,备受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这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的征求意见稿,对在国内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譬如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每个企业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羊奶粉要标注羊乳所占的比例等等。业内人士表示,这一严苛的规定将有利于规范混乱的婴幼儿奶粉市场。 □征求意见亮点 一个配方只生产一种产品 所谓注册制,即要对奶粉的配方进行注册,这意味着我国对婴幼儿奶粉的管理上升到药品的级别。要求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其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配方注册,食药监总局对申请注册配方的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进行核查和审评后,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 根据征求意见稿,同一企业注册的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限定区域销售,不得为销售商专门定制生产。 或将限定企业申请配方数量 与此前传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的最大不同是,对企业申请配方奶粉的数量,征求意见稿给出了两个不同的方案。 方案一与此前传闻一致,就是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可选择性成分应当相差6种以上,并有科学依据证实。 另一方案则是直接限定企业申请配方数量: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并有科学依据证实,每个企业不得申请注册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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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