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论见第14期:简政放权还需迈过几道坎?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理清工作规程。只有职责清晰、边界清晰、流程清晰,才能提高政府行政的效率。“放”不是一放了之,而是放活、放好、放到位;“管”不是无所不包,而是管权、管责、管制度。要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管住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不要伸得太长。放和管就像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才能跑起来。在此基础上,还应建好配套制度。放权必须解决好“谁放权、怎么放、放给谁、放后做什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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