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办卡”再证权利贫困
湘潭大学2011级毕业生小林(化名)8月26日向媒体反映,该校数百名学生入学时被悄悄办了银行卡,部分学生一人被办了多张,并产生了年费。澎湃新闻从校方了解到,目前已确认有267名学生被办了银行卡,校方正在调查了解此事。(8月28日《潇湘晨报》) 学生“被办卡”的现象屡见不鲜,每一起都是赤裸裸的侵权事件,一张张被隐藏的“僵尸卡”,对于名下每个学生来说,潜在危害不在于那些年费和销卡手续费,也不在于由此可能背上的信用“黑名单”,更是个人信息被他人基于非法的目的而任意消费,还不承担任何后果。 事实上前述案例就是如此,“被办卡”发现了,曝光了,就销卡免单,这跟偷东西被发现,把东西退回来没有两样。除此之外,谁泄露了学生的个人信息,银行与学校该受到怎样的处罚,以及学生怎么主张权利,乃至索赔、入刑,都相当模糊。而之于实务,谁来介入调查向来都是现实问题。 如,个案银行说“被办卡”是大学委托办的,而校方则坚决予以否认。这样的调查,让两个瓜田李下的当事者来自证清白,注定了无法完成的任务。更何况,“被办卡”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200多名学生的身份信息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不是学校中的某一位提供的,又会是谁?银行卡的泛滥早不是什么秘密,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49.99亿张。这种非正当竞争的混乱格局下,靠“被办卡”来维持数量的粗放增长,或许是症结所在。 不管是“被办卡”,还是“被贷款”,背后都是公民权利的贫困。公民的身份信息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权利,它不仅是隐私,也是包括信用在内,更多财产、经济以及其他的衍生权利。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很大的程度就像防止小偷拿钥匙行窃一样,更该基于行为本身的禁止和违法的惩处,而不仅仅是针对侵害的后果本身。 遗憾的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跟公民其他的私权一样,都分散在诸如侵权责任法之类的法律之中,不仅零乱不成体系,还存在很多的缺失,这也难以给公民私权树起保护的法律栅栏,也使得诸如“被办卡”之类的侵权,变得有恃无恐。(木须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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