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让环卫工老无所养
在西安市丰庆路扫了19年马路的吴大妈,8月2日,突然被领导告知她被辞退了。西关街办近30名年龄超过65岁的环卫工在这天被通知“别再来了”。高龄又因政策无法购买养老保险,如今再失去这份工作,他们没了生活来源。(8月7日《华商报》) 这些高龄环卫工由于没有养老保险,失去工作后将面临没有生活来源的困境。而作为一名环卫工,辛辛苦苦地干着城市中最脏最累的工作,社会舆论都在关照他们,现实中却连保障待遇也争取不到,实在不像话。 据西安市容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8月,西安市就出台了针对环卫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环卫工参加社保后,可享受男性60岁退休、女性55岁退休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每个月有相应的退休工资。由于2012年以前有一部分环卫工年龄已在60岁以上,按照政策,这些人已无法参加社保,也就造成了这些人无法享受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实际上,我国早就出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该市显然不应等到2012年才出台有关针对环卫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如此也就不会有近30名环卫工因为超过60岁而无法参保。退一步说,即便该市出台相关政策时,部分环卫工已经超过60岁,有关方面也有必要“特事特办”,针对这些高龄环卫工出台专门的参保政策,让他们能够实现老有所养。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城市对于环卫工的尊重与礼遇程度,可以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折射与反映。而一个城市的环卫工要能获得应有的尊重与礼遇,需要城市政府带头对他们表现出应有的尊重与礼遇,并由此而对社会与公众尊重、礼遇环卫工,发挥积极的示范效用。(魏文彪) |
关键词:环卫工,高龄,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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