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衫”的录取通知书撞出了什么
武大的回应是多此一举 武汉大学的回应有道理吗?能说服网友吗?我倒觉得,武汉大学的回应是多此一举,他们实在没有必要回应这样的问题。这当然不是因为“清者自清”,而是这样的问题,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或者更彻底一点说,就是“抄袭”了,又能算什么事儿? 此事在网上甫一公布,就引起了争议,而且似乎各说各话,意见不一。争议之一是,两校的录取通知书是不是“相似”?这其实首先就没有一个标准。觉得相似的说,二者风格相似,都是采取古代信封的格式;认为不算雷同者则说,虽然风格相似,但字体明显不同,图案也不同,排版也不同,不能算是雷同。 争议之二是,能不能算是抄袭?我觉得这也很难确认。我们无从知道,甲校是不是参考了乙校的录取通知书,才设计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或许只是一种巧合。而且,即使确实是甲校觉得乙校的录取通知书格式不错,于是也参照办理,这难道有什么问题吗?录取通知书的设计并没有版权问题,也就不涉及盗版。看到某种设计不错,自己也学着干,有什么不好吗?正如有网友说的,“三好学生”的奖状仿制了“优秀团员”的奖状,有什么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争议这个问题有意义吗?有人觉得,录取通知书是给新生的第一印象,应该努力设计出最好的,而连录取通知书都要抄袭的学校,能办好大学教育吗?这样的说法貌似有理,其实过于上纲上线了。仿制一下不错的录取通知书,是因为不觉得仿制有什么不好,或者觉得录取通知书就是发挥一下通知作用,属于具体经办人对问题的认识差异,不能证明大学教育水平高低。而且,我们也不妨认为,一张“通知”,入学凭证而已,雷同也好,相似也罢,不值得如此过度解释,如果要发现问题,还是发现那些更重要的问题吧。事实上,审美也有不同的角度,设计录取通知书也是这样:你喜欢豪华热烈,他喜欢朴素大方;你喜欢现代时髦,他喜欢古典优雅;能让更多学生喜欢当然更好,让一部分人喜欢也不错,最不该的是把自己的喜欢强加于人。 对于录取通知书之争,我总的感觉是无聊:这样的问题没必要争议,更没必要“发现”,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多余的。所以,虽然现在武大回应了,说是独立设计,形式“撞衫”。我倒建议两校“以无言对”,即不要进行任何回应,“无言是最大的轻蔑”,是鲁迅先生说的,让这个无聊的话题自生自灭。虽然武大已经回应了,只能希望人大不再说话。如果人大也来发言维护“版权”,那就真是上当、上钩,把无聊推向高潮了。(殷国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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