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莫成“无人管”
为确保住宅小区居民住得安心、舒心,各地多数住宅小区均设立了物业管理公司。但是,由于管理不善,一些地方诸如供电、供水、供气不畅,公共设施损坏修理不及时,环境卫生清扫不彻底等服务不到位,致使“物管”变成“无人管”,由此产生的矛盾屡见不鲜。 为何“物管”变成“无人管”?除管理不善外,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公司承诺兑现难。一些物业管理公司虽然制订了物管人员职责,煤气、水、电承诺服务等,但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而且用各种借口来推脱其服务职责。 时代发展到今天,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应该走法治化、规范化、集约化、安全化、科学化的管理道路。为改变“物管”成为“无人管”的被动局面,建议做好两方面工作: 首先,国家法制部门应针对目前各地住宅小区迅速发展而尚未有一套完善的物业管理法规的现状,尽快制订有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法规,用法规来规范其服务原则、地位、职责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从而使物业管理尽快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其次,政府要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总体规划,在明确具体管理范围的同时,应尽快设立物业行政管理机构,让其明确责任、责权清晰,遇到物业公司与业主互相扯皮等问题时,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谢光平) |
关键词:物业管理,业主,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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