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怎么也“行贿”?
●汪金友 在人们的印象中,文人都是一些品格比较高尚的人。他们爱憎分明,仗义执言,在文学作品中,总是倡导爱国、崇德、敬业、助人、诚实、公平的进步思想。但最近的两条新闻,却让很多人大失所望。 一则消息来自7月6日的《中国青年报》,题为《文坛“贿选门”再损文艺奖项公信力》。说的是陕西省作协副主席阎安,为获“鲁迅文学奖”,而用文物行贿中国作协副主席高洪波。此事被人举报以后,阎安自己也承认:“2014年春,我去北京出差,去中国作协拜访高老师。为感谢之前他给我的诗集撰写评论,我带了小米、绿豆和装有40枚古铜钱的匣子,赠送高老师。” 尽管两个人都解释是“多年的诗友”,但第六届鲁迅文学奖于2014年2月启动评选,作为参评作家、诗人的阎安,在“2014年春”,以贵重的古钱相赠身为鲁奖诗歌评委的高洪波,而且最后果然获奖,这就难脱“行贿”之嫌。 另一则消息来自7月12日的《京华时报》,说的是《诗人田禾被撤职称职务》。为什么呢?也是因为送礼行贿。田禾是湖北作协副主席,也是2007年“鲁迅文学奖”得主。今年4月,湖北作家协会主席方方在网上发出一份长达6000多字的《质疑书》,说田禾向湖北省作协直管领导“行贿”,从而当上了作协副主席,并在职称评定中违规晋升正高二级。 消息中没有介绍田禾送礼行贿的具体过程,只说湖北作协已经内部通报:“撤销田禾正高二级职称和省作协文学院副院长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常说,君子之交淡如水,文人送礼半张纸。但看了这些消息,却让人愤懑不已。本以为,文坛是一池净水。没想到,在那些美丽的作品背后,还有这么多肮脏的交易。己心不净,何以净人?己身不正,何以正人?难怪很多的获奖作品,读来那么低劣乏味。原来不是功力所至,而是花钱买回。 由此我们不得不承认,文坛也有人在追逐名利。比如获一个大奖,那就是一个金字招牌。可以印在名片上,可以写在简历里,可以换取更多的鲜花和掌声。一次获奖,甚至可以光荣一辈子。如果能够晋升职务和职称,好处就会更大。首先是工资待遇马上就能够上去,其次是今后在别人面前,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相当于什么什么级。当然,还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权力,把自己送出去的钱,再通过权力收回来。 说到底,这都是人的本性所至,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其实,善良是人的本性,贪婪也是人的本性。在财富和情欲面前,几乎每个人都是自私的。只是因为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才不得不将自己贪婪和享乐的欲望包藏起来。而一旦遇到诱惑和机会,马上就会膨胀。 现在的文人,也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坚守善良和道义的人,无论日子过得多么困苦,都像陶渊明那样,绝不为五斗米折腰。一种是虽然才华出众,但却经不住名利诱惑的人。眼看着那些摧眉折腰事权贵者,一个个都升了官、获了奖,无奈也随波逐流。还一种是投机钻营、心怀叵测的人。可能,他们也有一点舞文弄墨的本领,但仅凭着自己的本事,又登上高处的殿堂。于是就四处活动,送礼行贿,竟然也能屡屡成功。 依靠送礼行贿获奖和升官,无论于国于民,都是一种悲哀。在作品中慷慨陈词,在做人中鸡鸣狗盗,台上和幕后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如果上述那些消息属实,那么每个读过他们作品的人,都会感到牙碜甚至呕吐。 |
关键词:文坛,贿选门,送礼行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