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假假?“僵尸肉”让人雾里看花
“70后猪蹄”、“80后鸡翅”……近日,有关“僵尸肉”的报道震惊公众。随后,有关“僵尸肉为假新闻”的报道又让“剧情”发生逆转。昨天,剧情再次“逆转”,不但官方公布了调查结果:部分肉冰冻四五年;而“僵尸肉”的首发报道者也现身回应称:“僵尸肉”报道不是假新闻。 新华社记者:什么才算“僵尸肉” 12日,针对此前“资深食品安全记者”洪广玉对“僵尸肉报道系假新闻”的质疑,新华社记者李丹现身回应: 洪广玉: 你于7月9日发布了《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一文。文中多次提及我的报道《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并作出该报道“是假新闻”的结论。 面对这样轻率的结论,我觉得有必要与你郑重商榷几个问题。 一、你在文章中提出了一连串问题,却无一解答。请问,一堆没有解答的问题,如何演绎出我的报道是“假新闻”的结论呢? 你提出的问题“记者是从哪了解到的?是怎样了解到的?”这些问题其实我都可以回答你,但你轻率地做出“是假新闻”这一结论之前,没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也没有通过任何其他途径就这些问题询问过我。 二、你说自己是“不嫌事多”的媒体人,“不嫌事多”的你有没有进行过深入调查,你“不嫌事多”的调查就是4个电话吗? 我的报道采访花了近一周时间,联系到多个部门,面对面采访多位当事人,而我的广西、广东、云南分社的同事也给我提供了帮助。我们采访了海关缉私局、公安等权威部门,为确保稿件真实客观专业,初稿完成后,我们还请相关部门对稿件中核心事实进行过两次确认。 三、你眼中什么才算是“僵尸肉”? 你在文章中将“僵尸肉”定义为“特指封存几十年的肉”,那么,除了“封存几十年”外,过期几年的冷冻肉品难道是可以安全食用的“放心肉”吗?在你眼中,多少年算“僵尸肉”呢? 就在7月8日,新华社报道中越边境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县集中销毁查获的670余吨牛肉、鸡脚等走私冻品,查获后经检验,冰冻时间最长的已达数年,有的已变质发臭。根据海关总署提供的权威数据,截至今年6月23日全国海关共立案侦办冻品走私犯罪案件141起,查证走私冻品42万吨。 四、你自称“食品安全资深记者”,为何选择性忽略一些重要信息? 鉴于你的报道是针对包括新华社在内的多家媒体,那么你看过2015年2月《南方周末》专访广西食药监局局长韦波的报道吗?你关注过央视《朝闻天下》近日对你提到的长沙海关缉私局副局长杨波的采访吗? 五、是谁在对公共食品安全负责? 我想告诉你,我们完全没有否定冷冻食品行业,但是冷冻行业要健康发展,库里恰恰不能什么都装,更不能让过期肉瞒天过海流向市场。一些过期冻品通过走私进来是不争的事实,而你却试图告诉公众老百姓俗称为“僵尸肉”的过期冷冻肉根本不存在,这难道是对公众负责的态度吗? |
关键词:僵尸肉,假新闻,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