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维权岂能逾越底线
近段时间,一则题为《来自贵港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的声讨》的网帖,刷爆了广西贵港当地的论坛及朋友圈。该“声讨帖”称,一何姓男子带儿子到该院就医,不知何故突然扇了护士一巴掌,而且在警方来调解期间拒不承认错误,现在呼吁贵港市医疗界共同拒绝给该患者一家诊疗,直到该男子道歉为止。(7月12日《南国早报》) 在医患冲突不断的当下,护士无缘无故地被患者家属扇了一巴掌,人格尊严和职业尊严遭受了侮辱,的确很委屈,而且打人者因为造成的身体伤害后果较轻,在法律上受到的处罚可能也较轻。在这种情况下,被打的护士发表“声讨书”公开谴责打人的患者家属,其心情不难理解。但是,“声讨书”的内容不能逾越了法律底线——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如果因为患者的父亲无理打了护士,护士个人就呼吁当地医疗界拒绝为打人的患者一家治病,这显然就突破了医生的职业道德底线,把个人的私怨凌驾在天职之上。 另一方面,医生声讨患者,可以从道德层面谴责、批判,但是在“声讨书”中公开打人的患者家属的个人信息,这就泄露了他人的隐私,尤其是这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了困扰,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且,医务工作者有义务、有责任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护士利用工作之便,获取患者的个人信息并公开,这又违反了职业准则和操守。 事实上,遭受伤害和有委屈的医务工作者的确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合法方式,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进行另一种形式的私下报复。被打的护士如果不满意公安机关的处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公安机关进行重新处理。如果被打的护士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遭受了侵犯,要维护自己的名誉,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的患者亲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当然,为了保障医务工作者的人身安全,为医务工作者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护医务工作者的人格尊严,也应当修改相关法律,加大对伤医等危害、侵犯医务工作者的行为的处罚力度,减少和避免医生护士受到委屈之后只能通过发布“声讨书”宣泄不满的情形再次出现。(张立美) |
关键词:医务工作者,维权,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