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彩礼之痛,需官民联动
作为一项婚姻礼仪,“彩礼”起源于西周时期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具体是由纳采还是由纳征演化而来,还存在着一些争议和分歧。新中国成立之后,收受彩礼曾被认为是买卖婚姻的表现之一,法律明文废止。但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彩礼重新在农村兴起,并且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北方农村彩礼调查显示:起价10万,男方条件差需加价。(7月1日《新文化报》) 彩礼变财礼,让人感到匪夷所思又危害深远。说是匪夷所思,是因为彩礼图的是好彩头,日后小两口能过好日子,而今彩礼化身财礼,财之多寡成为能否进入谈婚论嫁的门槛,违背了彩礼的原义,让吉祥如意的彩头变为冷血的量化财产,“卖闺女”的说法透出婚姻买卖化的无情。再者,高彩礼存在于农村中,本不富裕的收入环境赫然孕育出了高彩礼的民生毒瘤。 至于其危害更是不容小觑,无论是十万起步价,还是看条件要彩礼的“看人下菜”,如有的地方本科十万专科八万的学历彩礼,还是其他地方的“三斤”(百元人民币三斤,约十四五万元)或者“万紫千红一片绿”(“一万张紫色五元钞票,一千张红色百元钞票和一堆绿色五十元钞票”,约二十万元左右),都是“天价彩礼”,对农村地区而言,是“儿子娶媳妇,爹娘脱层皮”,让农民直呼“娶不起”。抛却金钱方面的“娶不起”,这对当地社会风气更是一种污染,给喜庆婚嫁蒙上一层交易般的阴影。交足彩礼入门,无彩礼不过门,补偿女方父母,掏空男方父母,岂非就是“一手交钱一手给人”和“交易结束,货款两清”的交易吗?几无婚嫁喜庆和“亲家”之亲可言。 然而,“天价彩礼”在农村却大有市场,而且根深蒂固,对于农村而言,自己解救自己难于上青天。首先,彩礼或者直接说财礼,是男方的财力展示,更是女方的面子,谁也不想让人指责家里过得不够好或者闺女身价太低等伤面子的话,但是不伤面子伤钱。其次,彩礼习惯也是风俗习惯,已经深入到人们的骨子中。三者,在相互攀比的社会风气和“约定俗成”的“规矩”枷锁下,谁也无法打破这种风气,谁也不敢去吃这个螃蟹。 对于“天价彩礼”的陈规陋习,必须下大力气破除。笔者认为,要刹住彩礼攀比之风,必须官民互动。一者,政府做好破解彩礼之痛的“引路人”、“破冰者”和“总导演”。陈规陋习也是习俗,冰冻三次非一日之寒,农村舆论压力之下,农民难以自我解救自己,只能靠政府。服务型、民生型转变也呼唤政府的行动,政府的官方背景、权威性、第三方等特点都有助于政府做破解彩礼之痛的“恶人”,此外,利用自己的政策和制度制定的权力、条件,制定相应的规范,导演这部财礼还原回彩礼的大戏。 二者,必须借助乡贤的力量,政府与乡贤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抵制“天价彩礼”、拒绝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之中,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印发全体村民家庭执行,使之成为村民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从而将文明婚礼、吉祥彩礼的观念种植到村民心中,杜绝天价彩礼回潮的可能。(朱清建) |
关键词:农村,彩礼,社会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