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上能下”新规激活干部“蓄水池”
6月26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4类干部将被“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新规树立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使领导干部队伍成为严格按照规矩上下流动的一池“活水”。 十八大以来,中央密集出台了从制定“不以GDP论英雄”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到修订“不唯票、不唯分、不唯年龄”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整治“带病提拔”“突击提拔”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到推进“个人事项报告一小步,廉洁自律一大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从又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裸官”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到有“去行政化”特点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有效地整肃了当前吏治。但总的来看这些新规聚焦的都是领导干部“能上”,保证干部“蓄水池”的水源清洁。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随着实践的锤炼和磨砺,原本清洁的水源有的也会浑浊,甚至变质,只有让干部队伍形成“能下能出”的淘汰和退出机制,才能过滤出污水,永葆我们干部“蓄水池”的清洁。此次,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新规,聚焦的是领导干部“能下”问题,明确了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这4类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今后,不贪不占但安于现状、甘于平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太平官”,碰到矛盾和问题东闪西躲绕着走的“逍遥官”;拈轻怕重、挑肥拣瘦“滑头官”等不忠诚、不敢担当的干部将是组织调整的对象,使“为官不为”等庸政懒政现象不再是整顿吏治的“疑难杂症”。 “干部‘蓄水池’清如许,唯有‘能上能下’活水来。” 随着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地深入落实,领导干部“蓄水池”也必将蓄满忠诚、干净、担当敢于改革、善于改革的领导干部。我们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就有了坚强的中流砥柱。(杜稀秋 吴树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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