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改方案不应该在执行中层层放宽
目前西安、铜川、汉中3市车改方案已经批准实施。西安市公车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成为陕西省首个启动市县车改的城市。 此前媒体报道,有些地方车改之后发生了“既拿车补又坐公车”的情况,而原因就在于具体的车改方案突破了中央的规定,在某些条款上有所放宽。于是研究了一下西安的车改方案,觉得同样存在这种情况。 西安的车改方案,有些规定是完全符合中央的要求的。突破中央规定的主要是两点。一是保留公务车的问题。根据中央规定,“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但是,西安的规定却扩大了保留的范围,变成了“全市保留的一般性公车,不得超过编制数30%。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市级不超过60%,区县不超过70%。”如果说保留60-70%的执法执勤用车是中央规定的内容,那保留30%的一般公务车就没有依据了。而且,当主要领导选择了不参加车改,继续保留专车,而参加车改的人员都领取了车贴,那个30%的公务车岂不是多余?这就为将来“既拿车补又坐公车”提供了基础性条件。反正那些车是公家的,还养着拿工资的驾驶员,闲也是闲着。 突破中央方案的第二个问题是,依然保留了机关车辆服务中心。成立这个服务中心的理由,一是说“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这其实是对市场化交通的无端怀疑,市场怎么就不能解决社会的交通问题?那老百姓没有公车是怎么过的?二是“市场公共交通成本过高”,这可能更是一个编造的理由。我们不相信社会的公交成本会高于机关的公交成本,你可能把那些购车费用、修车费用、驾驶员工资待遇剔除在外了吧?机关用车如果比市场化购买服务便宜,就不需要车改了。 以上还是就方案文本提出的意见,如果在执行中继续打折,情况会更加严重,可能一般单位都会起码保留一辆公务车;拿了补贴却可以向服务中心购买便宜的服务;服务中心却由财政继续养活了一批车和一批人;整个车改就这样走样变形了,还是既得利益突破不易,让既得利益者自己研究车改方案总感觉不对。(殷国安) |
关键词:公车改革,车补,市场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