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认识“偏见”严惩暴力伤医
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通报检察机关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的有关情况。最高检新闻发言人介绍,最近20天内,全国经媒体公开报道的暴力伤医事件有10余起。为更好地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检察机关已建立“快捕快诉”办案机制,完善办理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如开设绿色办案通道指定专人办理、成立专业办案组等,加大对涉医违法犯罪的处置力度。 20天内发生10余起暴力伤医案件,尽管这里面可能有一些偶然因素,不能代表涉及违法犯罪的常态,但暴力伤医案件的高发态势,仍让人万分震惊。伤医者有的是接受过医生诊疗的患者,有的是患者的家人或亲朋,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发泄对诊疗过程和结果的不满,要以暴力手段对医生进行报复。医生以救死扶伤为天职,医生本应当是患者最信赖的人,医患关系本应当是所有社会关系中最有互信基础的和谐关系之一,然而一再发生的暴力伤医案件,极大地危及医生的身心安全,对医患关系造成了巨大伤害。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防范、遏制暴力伤医行为,已成为维护医生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当务之急。 检察机关建立“快捕快诉”办案机制,加大对涉医违法犯罪的处置力度,此举契合了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的迫切要求。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持有一种“偏见”,认为暴力伤医事件由医生诊疗和医院救治行为引发,是日趋恶化的医患关系在具体个案上的反映,因此暴力伤医不同于一般的人身伤害,而是一种特殊的“涉医案件”,在处理上需要有一些特殊的考虑。这种“偏见”不是对暴力伤医者的歧视,而是一种“带有偏袒意味的成见”,它使得一些伤医案件发生后,医院和有关方面不能严格依法处理,而是力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今年5月,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近六成医生受到过语言暴力,13%的医生受到过身体上的伤害,发生伤医事件时,院方采取不顾是非息事宁人的态度和“无任何表示”的占到了四成以上。有关部门和医院对伤医行为的“偏见”,不但让医生感到寒心,也无异于对伤医行为的纵容。鉴于此,必须破除对伤医行为的认识误区,纠正对暴力伤医案件的“偏见”,必须旗帜鲜明地强调,暴力伤医行为已经超出医患纠纷的范畴,而成为不折不扣的人身伤害,因此在处理上不能有任何“特殊待遇”;对暴力伤医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必须让伤医者付出高昂的代价,以法律利剑对涉医违法犯罪形成高压威慑。 当然,在依法严惩暴力伤医行为的同时,还应当探究暴力伤医案件频发的原因,从文明教化和制度改革上进行综合治理。很多伤医案缘于患者无法接受不如意的诊疗结果,这种情绪又缘于患者对医疗行为的期望值太高,认为患者到医院治病,医生就一定能把病治好,如果没治好或者病情加重,就一定是因为医生水平低,甚至是医院为创收而实行“过度医疗”、“恶意医疗”所致。这种看法是对医学科学和医疗行为的误解。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新闻媒体亟需加强医学宣传教育,帮助世人建立对医学科学的正确认识和对医疗行为的理性预期,让患者充分认识到,医疗行为内在地具有一定的风险,诊疗结果不如意有时是难免的,不能全都归咎于医生的问题。如果能够走出“医学万能”、“百病必治好”的误区,即便产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患者一方也能通过正常途径维权,而不至于失去理性暴力伤医。 长远而言,伤医事件频发,也缘于患者反映诉求、获得救济的渠道不畅,以及“看病难”、“看病贵”放大了患者的焦虑感、无助感,恶化了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加深了医患双方对立情绪。当前亟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共财政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投入,推动医疗资源的公益性配置和均衡分布,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这样才能缓解医患双方的压力,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增进医患互信互谅,推动医患关系根本好转,从根本上防范、遏制暴力伤医悲剧。(周之地) |
关键词:暴力伤医,医疗纠纷,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