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不能迷信“等罚单养大了算总账”
超排污染物,咸阳一家企业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可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79天后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这是陕西省根据今年新实施的《环保法》开出按日计罚的首张“天价罚单”。(6月3日《华商报》) 马涤明:新环保法的一大亮点是,不但可以按日连续计罚,而且罚款无上限。舆论形容新环保处罚违法的力度是“长出了牙齿”。但还有很多评论认为,仅有“狠规定”还算不得“长牙齿”。陕西对污染企业的按日计罚,无疑算是展示了“长出牙齿”的环保法规的威力。 夏熊飞:不过在感慨按日计罚规定的严厉之时,也存在不少待解疑惑。超排污染物的危害不言而喻,不然环保部门也不会大力加以整治,因而发现非法排污企业,当务之急应当是先停止污染物的继续排放,防止污染程度与危害加剧。可是为何在这79天中,环保部门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勒令其停产整顿? 罗志华:罚款不是目的,而是治污手段,甚至为了避免这一手段产生不良后果,还得用其他手段来完善。启动“按日计罚”后,除了“按日警示”外,应该采取强行关停企业等措施,既让罚单最小化,又使排污危害最小化,既展现出治污的决心,又能让企业迷途知返,对社会、对环保部门以及企业,都有好处。 |
关键词:治污,罚单,按日计罚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