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进口关税能否引导消费回流
财政部关税司25日发布公告称,根据4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降低部分服装、鞋靴、护肤品、纸尿裤等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税率,14种商品关税平均降幅超过50%。 降低进口关税,旨在缩小境内外商品巨大价差,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引导境外消费回流。长期以来,国内消费增长缓慢,出境消费持续火爆,表明国内消费者不是没有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而是基于价差、品牌信任差异等原因,在可选择的情况下,宁愿在境内挣钱,在境外花钱。这种消费惯性既抬高了国内消费者的消费成本,也不利于国内消费品牌的打造。 降低进口关税,有助于改善失衡的消费环境,但能否达到引导消费回流的预期目的尚是疑问。一方面,此次降幅最大的进口商品,多数在国内市场并不占统治地位,消费者的受益程度有限。而对国内消费者有“吸金”作用的化妆品、婴儿食品用品的降幅仍相对较小。另一方面,降低进口关税对于品牌商的终端价格策略能够产生的影响相对有限。处于市场优势地位的品牌商如要继续保持所营销品牌商品的“高冷”形象,即使降低进口关税也可能在终端环节加价,以维护品牌形象。如果促销,其消费终端实施的降价策略比降低进口关税更有吸引力。可以说,在价格制定权上,品牌商的话语权比海关要大得多。 此外,附加于进口商品身上的税负中,关税并不占大头。有专家举例,进口化妆品的关税税率为10%,而消费税税率却达到30%,再加上17%的增值税,刚性税负高达57%,仅降低进口关税,进口商品的价格下降有限。而在境外,商品税负更灵活,因此对国内消费者仍可保持足够吸引力。 因此,降低进口关税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引导消费回流,还需迈出更大步伐。比如,评估进口商品是否还有下调消费税等大头税负的空间,对国内商品会产生什么影响等。而从改善国内消费环境的终极目的看,不是说引导消费回流就告目标完成,更重要的是还需培养消费者愿意在境内消费的习惯。这就意味着需要进行国内消费环境的建设。其中,制定合理的消费税负、建设国内消费品牌比引导消费回流更重要。无论降低进口商品关税的作用有多大,毕竟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提高了进口商品的竞争力。国产商品能否也通过税负调整增强竞争力,建立打造品牌的信心,也该摆上议事日程了。 4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送出的四个大红包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调整大众消费品税收政策”。其内涵应该不仅包括调整进口商品的税收,也应该包括降低国产大众消费品的税收。二者齐头并进,消费失衡的情况才能切实得到改观。(徐立凡) |
关键词:进口关税,降低,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