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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打广告”是桩赔本生意

来源: 长江日报 作者: 屈正州 2015-05-12 09: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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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都记者发现,广东一些市政府的官网上有商业广告,有民营医院广告、购物中心、卖手机、银行广告等。而早在2012年,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就下发了广东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5月11日《南方都市报》)

  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机关履行职能、服务公众的官方网站,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公开政府信息、倾听民众呼声、树立政府形象的平台,政府网站是不折不扣的“网上政府”。其性质,是依靠财政资金运行的非营利性服务类网站,这就决定了政府网站必须坚持公益性,远离商业经营活动。正因如此,广东省明文规定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

  但实际上,一些市、县政府网站上却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商业广告。政府网站发布广告,目的当然是赚钱——河源市就表示,这样做是因为每年的财政拨款入不敷出,要靠广告费弥补亏空。这样的理由似乎很现实,但从政府网站的定位、功能来讲,却是站不住脚的。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政务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民提供便捷的网上办事服务等,正是这样的功能定位,让政府网站树立了权威、公正的社会公信力。政府网站虽然在网络上运行,其实质仍是现实中政府职能在网络上的体现,代表公共利益的公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内秉公行使。利用自身的社会影响力打广告,这会损害政府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完完全全是桩赔本的生意。

  而且如果真的是运营网站成本如此之高,造成太缺钱的局面,是不是该考虑此项工作的必要性,真的是每个单位、每个区、每个县都需要建立自己的网站,还是可以进行信息整合,用最少的钱集中做最多的事情?不然,拉着广告,又不能及时回复民众的留言,政府相关形象网站就真只沦为了形象工程了。(屈正州)

关键词:政府网站,广告,商业活动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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