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项改革都应惠及尽量多的普通人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取消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从医疗机构和制药企业的角度都有着不同的解读。而对于老百姓而言,最关心的当然是药价会不会上涨?对此,发改委回应称,大部分药品的价格不会上涨。不增加患者负担当然是最基本的前提,置于医疗成本依然过高的现实背景下,取消政府定价,无疑对现有的医疗监管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大部分药品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并不意味着监管的放开,而是对监管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药品若能实现充分的市场竞争,自然会实现合理的定价。问题是,在以药养医难以根除的情况下,药品招标存在很大漏洞,药品产业链存在诸多灰色利益,这势必会影响药品正常定价机制的形成,从而导致药价过高。因此,与取消政府定价同时的是,药价监管须有一次彻底的升级。监管者应成为市场规则的守护者,对存在的监管不力和贪腐行为,也应严厉惩治。监管者自身就需要一场改革,最起码要铲断以往的利益纠葛。 其次,实现药价市场化,必须得让患者拥有足够的发言权。药品是特殊商品,患者与药品的出售者之间存在着天然的信息不对等,这就要求在药品的定价过程中,要有专业人士为患者说话。在医疗保障做的比较好的国家,医保机构往往就是患者利益的代言人,因为大部分的医药费都要由他们埋单,所以医保机构不会任由药企在定价上自说自话。相比之下,我们目前还没有强有力的患者代言人。 当然,还有关键的一点在于,根治以药养医才能最大限度剔除药价的虚高部分,真正惠及广大患者。而实现这一点,则有待于政府持续加大公共医疗的投入,并对医疗机构存在的腐败行为保持零容忍。 药价改革最终要能惠及每一个普通患者,任何一个改革,都应该有这样的目标。(寇宇龙) |
关键词:药品,政府定价,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