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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逢时”再现公共服务“证”结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作者: 钱兆成 王军荣 房清江 2015-04-29 08: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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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旬老人离世,遗体放在养老院60多小时,殡仪馆不肯前来接运。家属无奈,只好就地设灵,烧香哭灵。今年4月1日,广州实施死亡医学证明办理新规,其中,在家中或养老机构身故者,改由居委会和社区医院负责开具死亡证明,而目前它们仅在上班时间提供服务。遇上节假日,在家中、养老院离世的人们,其遗体只能晾在原地,直到领到死亡证明,才能由殡仪馆前来接运。(4月28日《广州日报》)

  钱兆成:逝者为大,这时候,变凉的不仅仅是死者的肉身,更是我们的内心。我们不由诘问,居委会和社区医院既然有开具死亡证明的义务,为何不能在周末安排专人值班呢?或者,殡仪馆就不能变通一下,先将死者的遗体运送到殡仪馆保存起来,而后再补办死亡证明?

  王军荣:想不通的是,对于这类明显存在“扰民”嫌疑的规定,为何事先未曾考量周全?为何这样的规定也能够顺利出台?这是为什么?在我看来,恰恰是因为规定的出台,并没有经过“民意程序”,事先并没有吸纳公众的意见,以致于现在出现了这么大的尴尬。

  房清江:所谓“死不逢时”,首先是死亡医学证明办理服务方面出现真空。自从4月1日,死亡证新规实施之后,该馆办丧热线的接线人员几乎天天被骂。广州市民政局殡管处接到的关于无法及时办理死亡证的投诉累计已过百宗。这至少说明死亡证新规之后,基层服务的对接相对滞后。

关键词:死亡证明,新规,殡仪馆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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