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额制改革:动真碰硬才有实效
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为解决司法领域各种矛盾和难题,改变司法权威缺失,司法公信力不足的现状,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在迅速落实,改革的推进也很有力。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地区,上海市委和司法系统积极进取,直面问题、敢于担当、知难而进,通过扎实细致工作,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其中,影响较大的司法人员员额制改革试点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员额制是按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制度,是司法责任制的基石。 从司法系统实际状况来看,司法公信力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从主观方面分析,应该说,把法官、检察官作为一般公务员来管理是一个重要原因。这种管理有悖于司法规律,会导致法官、检察官专业化不够、职业化不够,也会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进而影响司法公信力。 员额制改革是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涉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实际利益,这项改革的难度可想而知。但是,要想有效改变法官、检察官素质良莠不齐的状况,真正让高素质司法人员在一线承担审判和检察的重任,这项改革势在必行。 上海对司法改革的大趋势认识得很清楚,因此,在员额制改革伊始就敢于动真碰硬。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 坚持标准,严格控制员额比例。上海的员额比例是经过细致调研后由中央确定的,符合上海实际。但在真正触及具体人员调整时,为回避矛盾,也会有放宽员额比例的主张提出。如果放宽比例,对提高司法队伍素质是利大还是弊大?结论是很明确的,放宽比例违背改革初衷,不利于司法工作队伍素质的提高。因此,遴选工作严格按照1.2:1的差额进行。已经进行的首次遴选不仅没有突破员额比例,而且还留有余地,为今后几年的入额遴选留有空间。 |
关键词:员额制,改革,司法,权威 |
责任编辑:冯晓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