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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的证明,证明了什么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高路 2015-04-23 0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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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有人需要证明自己是自己妈生的之后,安徽淮北女孩闫敏(化名)4月21日上午也遇到类似的奇葩事。据安徽市场星报报道,因自己办理教师资格证需要居委会认定无犯罪证明,居委会要求必须派出所先开具无犯罪证明他们才能盖章,派出所要求必须需要无犯罪证明的单位先开需要无犯罪证明的证明,他们才能给开无犯罪证明,而教育局表示不需要他们开需要无罪证明的证明,闫敏彻底凌乱了。

  这一条需要看好几遍才能读懂的新闻,并不是记者的笔头有多糟糕,实在是满天飞的“证明”把大家伙都绕晕了,安徽这家媒体的记者一定费了很多时间才理清这里面的因果关系。

  一般认为,既然是准备当老师的,品德是条很重要的标准。一个履历上有过污点的人从事为人师表的职业,多少有点不那么让人放心。这都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派出所开一张无犯罪纪录的证明,为什么又需要对方出示一个为什么需要这个证明的证明呢,就有点让人费解了。这是担心有人会拿着这个证明去犯罪,所以他们需要在源头上把把关?可无犯罪纪录证明能干什么坏事呢?我们的想象力已经跟不上这种节奏了。

  开证明是你的权力,可要求开证明是我的权利,只要我不做犯法的事,你管我干什么呢?既然一开始需要对方开证明,又为什么在记者介入一个小时以后,突然,这张证明就不需要了?一会要一会又不要;普通人来要,记者来了又不要,这执行的标准也太过混乱了点,或者根本没有标准,今天高兴就给开了,明天不高兴就刁难你一下?

  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各种证明打架,互设前提的事并不构成太大的困扰。那位开证明的女孩,如果是本地人,可能在学校和派出所之间多跑几次也就办下来了,有些证明一辈子也就开一回,脾气不好的大不了发几句牢骚,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可是现在人员流动性那么大,浙江人跑到外地去经商,外地人跑到浙江来打工;今天在安徽淮北,明天就可能跑北京,为了一纸小小的证明,你来回地折腾他,他可是会骂娘的。

  就拿央视曾经曝光过的那位河北武邑县的小伙子小周说吧,为了办本护照,在北京和老家之间往返六次,跑了三千公里。武邑县办证明民警的故意刁难让人痛恨,可我们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办个护照一定要跑回户口原籍去。我相信在浙江开个出国证明需要了解的资料,在西南的某个边陲之地也一样看得到。哪怕看不到,也能用公对公的方法了解到,那么何必非让人家为了一纸证明跑到户籍所在地去呢?这看起来是个属地管理的问题,其实反映出的是有关部门的主观能动性的问题。有没有急人所急,有没有想人所想?是关起门来办公还是敞开门去办事?是主动地顺应时代的发展,还是守着老黄历过日子?

  信息这么发达,网上一点就一目了然的事,很多地方却选择了让办事的人跑断腿的方式,这不是等同于用高音喇叭广播来应对互联网的传播吗?还跟得上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吗?(高路)

关键词:证明,老师,权力,权利

责任编辑:冯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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