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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思维筑牢环保底线

来源: 中国甘肃网 作者: 陇平 2015-04-06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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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背景下,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已经正式实施。面对环境保护的诸多困境与尴尬,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会见中外记者时给出答案:“治理要抓住关键,今年的要害就是要严格执行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

  过去,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地方政府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一些企业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关系;环保部门不能正确处理环境执法与服务地方发展的关系。法律法规流于形式,失之于宽,环境违法渐成常态,法律威严和公众利益一再遭受践踏。因此,只有用最严密的制度安排,才能形成治污“合力”;只有用最严格的执法手段,才能实现有效遏制。

  2014年甘肃省完成了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这与全面落实环保责任,严格环境执法密不可分。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甘肃省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和循环经济示范省建设任务的收官之年。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甘肃在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必须坚持依法治污,严格执法,扎实推进新环保法贯彻落实,用法治思维筑牢环保底线,让环境守法步入新常态。

  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在民勤调研环境保护工作时就曾强调:“要将环境保护作为第一门槛,实现提质增效与环境保护协调推进。”刘伟平省长在主持召开省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时也指出:“要严格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污染排放,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持之以恒地推进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这表明严格环境执法是创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前提和基础保障,它不仅是治理污染的需要,也是倒逼地方政府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的有效机制。

  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要严守法律底线,环境守法是底线,更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环境执法就是要利剑高悬,重拳出击,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决不能容忍“以牺牲环境赚钱,靠污染环境致富”的现象发酵,决不能让“少数人得利,多数人受害,全社会买单”的现象蔓延。要让污染企业这个“治理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污谁买单、谁污染谁担责”的原则,在环境违法面前付出高额代价;要让环保部门这个“执法主体”,大刀阔斧、铁腕治污,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有责必追,对姑息纵容渎职者严惩不贷;要让地方政府这个“责任主体”,对本地区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严格控制污染排放,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严肃执行纪律问责,对公权力用环境当“寻租筹码”的贪腐行为,更要以党纪国法严厉追究。

  留住碧水蓝天,严格执法,不可或缺。要以敬畏之情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环保法》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为建设美丽中国和生态陇原保驾护航。(陇平)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史上最严,依法治国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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