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2200捐助1700元”不值得提倡
保安马勇是一名退伍军人,当兵时,母亲的手指被机器割断,战友们主动捐钱给他。他说,他学会了感恩。现在,他月薪2200元,却每月捐1700元给贫困学生。据当地媒体报道,他19年捐出的各项善款已达47万元。“无论付出多少艰辛,我都觉得值!”马勇的故事在网络热传,也引发争议。不少网友为他的善举而感动,也有网友认为,他应该先照顾好自己的父母再去帮助别人。(4月4日《华商报》) 月薪2200元,每月却要拿出1700元捐助贫困生,这位保安哥为了做善事确实蛮拼的。虽然1700并不多,但按“收入比”来计算,能够达到他这种程度者想必不多,说不定他还创造了一个“纪录”。然而,为了创造这个“纪录”,他显然牺牲了不少东西:每月不到500元的生活费,在今天的物价水平下能过什么样的日子,每个人都心里有数;他的父母都已经70多岁了,母亲没有收入,靠父亲扫大街每个月赚1300元生活,有时还要接济一下他;他至今尚未成家,父母也催促过他几次,但据说“现在也想开了”…… 很显然,保安哥是从牙缝里抠出了捐助的钱,甚至不惜时不时“啃老”,接受父母的接济。或许这就是他所说的“舍小家顾大家”吧。尽管我很愿意相信保安哥是真的想献爱心,而不是出于炒作之类的其他目的,但对他的做法还是不能认同。献爱心的方式有很多,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捐款是献爱心,当志愿者无私帮助别人也是献爱心,不一定非得“自虐”并拉上父母“陪绑”吧? 做慈善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便是量力而行、脚踏实地。唯有如此,公益事业才能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获得长期的可持续性发展。我不知道保安哥的“善行”还能持续多久,我更希望他及早回到理性的生活轨道上来。把自己的事情解决好、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也是现代公民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之一。现代慈善不需要倾家荡产,更不需要无谓的“自我牺牲”。 几年前,有一则新闻曾引起我的注意。“我一直希望在自己有能力时,为家庭贫困的孩子提供帮助。”山西大学毕业生张文娟一直有个心愿,希望能够用自己的力量帮助一名困难学子。“我现在的工资不高,每个月能拿出200块钱,但我觉得帮助一个上小学的孩子应该够。”张文娟说,除了在物质上帮助孩子,平时两个人还可以互相写信。相对而言,张文娟就很踏实,不好高骛远、心血来潮,而是量力而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她刚参加工作,收入还不高,如果把大部分钱都拿来捐助,无疑会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既然暂时没能力资助大学生、中学生,那么就先资助小学生吧。这样做无疑是科学的,能够让自己的爱心获得“可持续性发展”,这份理性也值得学习。 做慈善其实并不难,也没有那么复杂,只要有一份爱心,就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月薪2200捐助1700元”这种走极端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同时也折射出当今慈善领域存在的诸多观念问题和现实问题。引导全社会更加客观理性地认识慈善事业,同时完善慈善制度、加强慈善管理,将慈善事业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理性化的正常轨道,已属当务之急。 文/乔志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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