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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车补又坐公车”漏洞为何老也补不上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殷国安 2015-04-03 1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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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一个省级会议,已启动货币化公车改革的深圳8个与会单位10名干部,竟带有8名司机。官方称用车符合规定,但不够环保,以后尽量统一乘车。

  公车改革之前,老百姓最担心的就是有些官员“又拿车补,又坐公车”,现在这种现象果然发生了。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官方的解释“符合规定”,缺陷竟然是时髦的“不够环保”,惊奇。

  查了一番,这个解答还真是部分符合规定的。10个干部里一个是深圳的市领导,不在公车改革的范围,仍然配有公车。两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属于区四套班子成员,可以选择保留公务车或者发补贴,这俩选择了保留公务车。

  需要具体分析的是另外7人,他们都参加了车改,也都领取车补,其中一人是开私家车前来开会,没有问题。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和坪山新区城建局长两人共用人居环境委的一辆公车。这辆车是该委保留的机动用车。深圳市水务局副局长及光明新区城建局长也是使用的单位保留的机动用车。就是说,有4人是使用了单位保留的公务车。

  这里我们发现车改的一个漏洞是:单位保留公务车。对此,中央的规定是,“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但是,深圳市的车改却把保留公务车的标准放宽了,变成“各单位可以保留少量单位集体性调研和公务接待活动用车”,这显然是违反中央规定的。

  还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两人是向深圳市机关车辆服务中心申请的公车。这里暴露了车改的又一个漏洞:依然成立机关车辆服务中心,提供用车服务。他们的理论是“组建市直机关车辆服务中心,承担市领导公务用车保障、市级退休领导公务用车保障、市直机关重大及特殊公务的用车保障等职能”,这些话是站不住脚的。市领导不参与改革,继续保留专车。而参与了车改的干部都领取车补,应该用市场化的办法解决乘车问题,市里还成立一个机关车辆服务中心干什么?他们难道是一个出租车公司,要靠经营赚钱,还是继续提供乘车公共服务?这显然属于重复性服务组织,正是由于这个组织的存在,才让官员可以在拿了车补之后再申请派公车。

  正是由于上述两个漏洞,才让官员“既拿车补,又坐公车”有了可能。我们过去就对官员自己为自己制定车改方案很不放心,现在看来真是如此,中央已经有了明确地规定,他们还要变通,为自己扩大福利,这样的情况必须监督纠正。(殷国安)

关键词:公车改革,车补,监督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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